記者從吉林省工商局獲悉,該省自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禁塑令”以來,已經下架封存不合格塑料袋、塑料餐具26噸多,對484戶經營者進行了處罰。
截至6月末,吉林省工商系統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書11785份,取締無照經營176戶,抽檢塑料袋88個批次,下架封存不合格塑料袋、塑料餐具26噸多,對484戶經營者進行了處罰。
據介紹,為保證“禁塑令”的順利實施,吉林省工商部門采取“不發通知、不聽匯報,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方式,督導各地禁塑工作。吉林省工商局先后約談了長春市規模較大的兩家超市和兩家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各地工商、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共對1643戶有影響的商家組織了座談和約談,推動“禁塑”工作。
吉林省發改委副主任宋剛說,年初正式實施的“禁塑令”已取得一定效果,今年上半年,全省已累計替換各類產品2051噸。“下半年,政府將加大使用、銷售不合格塑料制品的處罰力度,禁塑產品的范圍還將加大。”
為保護環境,2015年1月1日起,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規定在吉林省范圍內,禁止生產和銷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和塑料餐具,違者將處以1000元到3萬元不等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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