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24日下發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意見,明確了石油核電國防軍工等關鍵領域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思路。
意見強調,對主業處于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主要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國有企業,要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
對自然壟斷行業,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運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促進公共資源配置市場化,同時加強分類依法監管,規范營利模式。
——重要通信基礎設施、樞紐型交通基礎設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電航電樞紐、跨流域調水工程等領域,實行國有獨資或控股,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國有企業依法通過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參與建設和運營。
——重要水資源、森林資源、戰略性礦產資源等開發利用,實行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在強化環境、質量、安全監管的基礎上,允許非國有資本進入,依法依規有序參與開發經營。
——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氣主干管網、電網等,根據不同行業領域特點實行網運分開、主輔分離,除對自然壟斷環節的管網實行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外,放開競爭性業務,允許非國有資本平等進入。
——核電、重要公共技術平臺、氣象測繪水文等基礎數據采集利用等領域,實行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支持非國有企業投資參股以及參與特許經營和政府采購。糧食、石油、天然氣等戰略物資國家儲備領域保持國有獨資或控股。
——國防軍工等特殊產業,從事戰略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關系國家戰略安全和涉及國家核心機密的核心軍工能力領域,實行國有獨資或絕對控股。其他軍工領域,分類逐步放寬市場準入,建立競爭性采購體制機制,支持非國有企業參與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維修服務和競爭性采購。
意見指出,對其他服務國家戰略目標、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生態環境保護、共用技術平臺等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加大國有資本投資力度,發揮國有資本引導和帶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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