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人社部、國家能源局、國家煤礦安監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和改善煤炭生產經營秩序的通知》,要求引導煤炭企業減量生產。
通知明確,從2016年開始,全國所有煤礦按照276個工作日規定組織生產,即直接將現有合規產能乘以0.84(276天除以原規定工作日330天)的系數后取整,作為新的合規生產能力。對于生產特定煤種、與下游企業機械化連續供應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礦企業,可在276個工作日總量內實行適度彈性的工作日制度,但必須制訂具體方案。
同時,山西省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全省煤礦依法合規安全生產的緊急通知》,除了要求嚴格執行276個工作日生產規定,還要求省屬五大煤炭集團公司所屬重組整合煤礦一律停產停建整頓。《緊急通知》稱,同煤、焦煤、陽煤、潞安、晉煤集團所屬整合煤礦一律進行停產停建整頓,停產停建整頓煤礦要全面進行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以“三真”(真控股、真投資、真管理)核查為重點,尤其是要對水、火、瓦斯、煤塵、頂板等災害隱患進行重點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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