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國家能源局周二(5月31日)發布的《國家石油儲備條例(征求意見稿)》,中國正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石油儲備設施建設運營。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從事原油加工、成品油批發和原油進出口的企業,應當承擔企業義務儲備。另外,動用企業義務儲備,由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發布指令,有關企業應當無條件執行。”
根據發布在國家能源局網站上的國家石油儲備條例(征求意見稿)》,企業義務儲備以企業日常依法保有的最低庫存量計算。根據石油市場供需狀況,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可以允許企業義務儲備量在一定時期內適量調整。
外媒此前調查顯示,預計中國將趁目前油價仍處于較低水平之際,今年將增加7000-9000萬桶戰略石油采購。
截至2015年年中,中國戰略石油儲備計劃已經收儲約1.906億桶原油,約為一個月的凈原油進口量。中國的目標是最終原油儲備達到90天的凈進口量。
《征求意見稿》指出,本條例所稱國家石油儲備,包括政府儲備石油和企業義務儲備石油。
《征求意見稿》還顯示,若發生“因突發事件等導致全國或局部地區石油供應中斷或大幅減少,已經或者可能造成國內市場供需嚴重失衡、國民經濟遭受重大影響或損害,或宏觀調控需要。”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應當提出動用國家石油儲備的方案,經國務院發展改革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
《征求意見稿》中稱,本條例所稱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成品油包括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
國家能源局指出,所起草的《國家石油儲備條例(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請于6月18日前反饋意見。但并未提及何時條例會正式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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