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業體制不靈活,存在問題,若不進行公司制改革,企業增資擴股無法進行……只經營一種產品,渠道、網絡就失去存在意義,沒有承載價值,就會與市場經濟相違背。”江西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江鹽集團”)董事長胡世平向記者表示,“混改”勢在必行。
作為十八大后江西省“混改”試點的江鹽集團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在2015年基本完成, 2015年12月,采取增資擴股方式實施混合所有制改制后的江西省鹽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江鹽有限”)登記成立。截至2016年5月5日,混改引進資金6.98億元已全部到位,江鹽集團混改成為江西省屬出資監管企業新一輪集團層面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落地的“第一單”。
江鹽集團混改采取了在江西省產交所進行增資擴股項目的公開掛牌操作方式,據了解此舉在江西省屬國企改革中尚屬“首次”。通過市場發現價格的原則,公開透明地引入廈門國貿投資有限公司等4家戰略投資者。
配合“混改”,江鹽集團還設計了全新的核心骨干員工持股方案,核心員工持股5.93%,堅持“同股同價”、“崗變故變”、“人走股退”等原則,并有效設計了股權流轉等內容。這有效調動了員工工作和創新的積極性,提高了企業的效率和質量。
此外,江鹽集團第一次聘請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德勤咨詢(上海)公司對項目實施進行路徑設計、推介與指導。通過國企投資推介會、國資國企改革新聞發布會、江西省國資委官網(內刊)等渠道,借助德勤咨詢龐大客戶資源數據庫的優勢以及省產交所產權交易公共平臺,第一次全角度、全過程公開披露項目信息和進展。第一次在新公司章程中增加了企業黨委、紀委等機構設置及履行職權等內容,明確了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確保黨在國有企業的領導及核心政治作用。
江鹽集團的“混改”全過程強調公開、透明,為江西省國企改革提供經驗。江西省國資委副主任李鍵表示,這種公開掛牌增資擴股的“混改”方式具有推廣意義。
目前,江鹽集團的改革紅利正逐步釋放。胡世平介紹,江鹽集團借助混改契機“逆風而上”。2016年上半年,在制鹽企業減產減銷,國家整體經濟下行壓力增大的情況下保持了集團合并營業收入規模上升,1-6月累計實現營業收入81,447萬元,同比增長5.4%。
其中,非鹽產品銷售規模同比增長迅速,銷售額達19,766萬元,同比增長53.9%。胡世平稱,江西省有鹽資源的產業優勢,江鹽集團未來將著眼鹽資源的綜合開發利用與渠道網絡的綜合運營,拓展鹽與非鹽產品開發以及銷售,借助鹽改方案出臺,逐漸破除鹽業體制“區域專營”壁壘,堅定不移地走市場化發展路子。江鹽集團1-6月累計實現利潤7,433萬元,同比增長43.4%,有望實現“十三五”開局之年開門紅。
據悉,混改完成后,按照江鹽集團改制路徑設計,將力爭于今年完成公司股份制改造。目前集團已按規定程序聘請公司股改上市輔導券商機構,即將正式啟動公司股改工作。下一步將按有關程序選聘會計師事務所及律師事務所,開展股改資產評估、審計等工作,明確股改方案,加快股改進度,力爭年底前江鹽有限整體變更為江鹽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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