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據商務部官網新聞援引外媒Mlex報道稱,旺能光電、寧波啟鑫光電等5家中國光伏生產企業被歐盟委員會(后簡稱歐委會)取消光伏雙反措施價格承諾資格。
該篇報道稱,歐委會近期發現寧波歐達光電、寧波啟鑫光電和力諾光伏這三家光伏生產企業違反了價格承諾協定,具體違約行為包括向未登記的關聯進口商銷售被調查產品、從事可能導致規避雙反措施的商業行為。
上述報道還指出,旺能光電和茂迪公司在中國臺灣地區有光伏企業生產,這些企業的產品被排除在措施范圍之外,理論上這兩家企業可通過在臺灣地區的企業向歐盟出口光伏產品,因此歐委會認為對這兩家企業實施價格承諾已無可執行性。
此外,樂葉光伏、西安隆基和東營光伏這三家中國光伏企業自愿取消了價格承諾資格。
事實上,這并非中國光伏企業第一次被取消或自愿退出歐盟光伏價格承諾機制。就在去年3月,歐盟就公開點名稱,昱輝陽光、中盛光電與阿特斯違法價格承諾,建議取消這三家企業價格承諾資格。隨后,阿特斯、中盛光電和昱輝陽光對外宣布退出歐盟價格承諾機制。進入2016年,天合光能、正信光伏等多家中國光伏企業也紛紛宣布退出歐盟設定的價格承諾機制。
8月17日,中盛光電相關負責人對記者說,“在全球光伏產品價格持續下滑的背景之下,歐盟規定的最低價格承諾協議已經背離了光伏市場價格走向,中國光伏企業在價格承諾下,出口到歐盟的產品已經沒有競爭優勢,這時候宣布退出是正常的趨勢。”
光伏行業專家趙玉文對記者說,退出光伏價格承諾機制,并不意味著就失去歐盟市場。“昱輝陽光、天合光能等光伏企業在全球各地都有定點代工網絡,退出價格協議,并不意味著公司退出歐洲市場,其還可以通過公司的全球各地的銷售網絡向歐洲各國供貨,這樣歐盟也無法監控,這也是退出價格承諾機制光伏企業的一種應對辦法。”趙玉文說。
在趙玉文看來,雖然歐盟市場需求量較大,但是隨著國內光伏市場的回暖,以及利好光伏政策的出臺,不少光伏企業在退出價格承諾機制后,開始重點布局國內市場,這并不比歐美市場空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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