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有序用電工作協調小組日前下發通知:自6月1日起,將對2400多家重點用能企業實行懲罰性電價,超限額標準1倍以上企業,將在標準電價的基礎上每千瓦時加收0.3元;超限額標準1倍以內,每千瓦時加收0.1元。該懲罰性電價將長期執行,限額標準將不斷調整。這是繼去年9月浙江省對包括鋼鐵、化工等八大高能耗產業實行差別電價后,再次對能耗大戶提高電價。
浙江省能源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指出,此舉旨在督促企業主動采取先進的節能技術和清潔的生產工藝,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促進行業節能減排。畢竟對于很多工業企業而言,電力成本是很重要的組成部分,高能耗企業的電力成本約占總成本的30%,超限額1倍以上每千瓦時加價0.3元,意味著增加了30%的電價。
杭州電化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胡永強告訴記者,每千瓦時加價0.1元似乎并不高,但是對于化工企業這種每年用電量以億千瓦時計的企業來說,以超限的電價來生產是根本無法接受的,因此企業寧可主動降低負荷生產,也不會超標用電。因此在他看來,對超標電用實施懲罰性加價,是一種非常有效的限電措施。
有企業質疑懲罰性加價的實際效果。一位化工界人士指出,去年節能減排考核搞突擊的那段時間,浙江一度鬧起了“柴油荒”,原因是因為電力部門給企業斷電,企業為了不停產,紛紛購買柴油發電。今年會不會出現同樣的情況?實際上,今年浙江電荒提前出現,部分地區已經出現了用柴油發電進行生產的現象,如果對此不予杜絕,那么限電的效果將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