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江西省鹽業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從2017年1月1日起,江西取消食鹽準運證,放開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
為實現鹽業資源有效配置,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2016年4月,國務院印發了《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當年12月30日,江西省政府正式印發了《江西省鹽業體制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該省鹽業體制改革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根據《方案》,從2017年1月1日開始,江西取消食鹽準運證,放開食鹽生產批發區域限制,放開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許可證(含衛生許可證)和食鹽批發企業許可證有效期延至2018年12月31日。
據了解,江西省是食鹽主產區,食鹽供應充足。全省食鹽日產量3000噸,是日消費量450噸的近7倍。目前,江西省已經按照儲備方案要求完成了政府食鹽儲備的收儲任務。
江西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認為,“鹽改”后,食鹽價格只會下降,不會上漲。食鹽放開銷售區域限制和價格后,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可以直接進入食鹽流通銷售領域,中間環節減少,食鹽價格會下降。
該負責人稱,外省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省級食鹽批發企業可以在江西銷售食鹽,競爭加劇,也將導致價格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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