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晚,臨汾市召開控硫治污工作推進會,認真落實環保部督查組反饋意見,對山西焦化、瑞德焦化、萬鑫達化工等5家偷排、水氣排放不達標企業處以近2000萬元罰款。
其中,山西焦化、瑞德焦化被分別處以1320萬元、370萬元罰款,要求企業悶爐限產50%,并迅速實施工藝改造;襄汾萬鑫達焦化、晉能焦化分別被處以220萬元、79萬元罰款,并要求限產悶爐,限期整改。另外還對供熱鍋爐脫硫設施不完善的海姿集中供熱公司處以20萬元罰款,限期整改。
臨汾市二氧化硫嚴重超標一事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環保部也派出相關人員對臨汾市多家焦化企業用于熄焦的廢水進行取樣監測。調查發現,山西三維瑞德焦化有限公司、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臨汾萬鑫達焦化有限責任公司、臨汾晉能焦化有限公司熄焦廢水中化學需氧量(COD)、氨氮、揮發酚等污染物嚴重超標排放。其中,三維瑞德焦化有限公司揮發酚濃度29.4mg/L,甚至超過《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97倍(標準限值0.3mg/L)。 環境保護部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顯示,2017年元旦至今,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廠、山西三維瑞德焦化有限公司均存在大氣污染物排放數據日均值超標的情況。山西焦化集團有限公司6條焦化生產線煙氣脫硫脫硝設施均未建成。而這些企業所在地均為最近因為二氧化硫濃度嚴重超標而廣受關注的臨汾市。
1月19日,環保部對山西臨汾市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提出了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惡化、焦化鋼鐵等工業企業違法排污、散燒煤及鍋爐污染管控不力、綜合督查整改不到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不力等五大問題。督促臨汾市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深化大氣污染治理,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盡快遏制大氣環境質量惡化趨勢。
約談要求,臨汾市應切實提高認識,按照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差”要求,履行環境保護主體責任,盡快遏制大氣環境質量惡化趨勢。對長期超標違法排污的企業,要堅決按《環境保護法》要求,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有關整改方案應在20個工作日內報送環境保護部,并抄報山西省人民政府。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指出,為切實督促臨汾市加快整改,盡快降低大氣污染程度,回應社會關切,環境保護部決定暫停臨汾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項目的環評審批(民生及節能減排項目除外),并要求山西省環保廳,以及臨汾市縣兩級環保部門同步執行。
臨汾市市長劉予強表示,臨汾市高耗能的企業多,高耗能的行業多,在今后發展中要堅持走綠色發展的道路,在轉方式調結構方面下功夫,加快調整產業結構,從源頭上降低大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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