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發布“2016年鋼鐵煤炭去產能擬激勵省份名單公示”,激勵通報表揚在煤炭、鋼鐵去產能積極的部分省份。
公示表示,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16〕82號)有關要求,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對2016年鋼鐵煤炭去產能激勵省份名單進行了研究,綜合考慮各地區去產能實際完成情況和工作積極主動性等方面,此次激勵通報表揚的省份如下:
煤炭方面:山西、山東、河南、重慶、陜西。
鋼鐵方面:浙江、江西、廣東、福建。
公示時間為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1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以書面(實名)形式反饋財政部經濟建設司。
2016年11月份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對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加大激勵支持力度的通知》(國辦發〔2016〕82號)提出,對超額完成化解鋼鐵、煤炭過剩產能目標任務量的省(區、市),在安排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時給予梯級獎補,用于職工分流安置,鼓勵地方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培育新動能。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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