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審計署發布了包括中石油、中國化工和中化等多家石化巨頭的2015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
由于全球經濟放緩及海外資產價格的下滑,近幾年來國內石化公司的跨國收購也高潮迭起,其間容易出現不經集體決策、對形勢判斷失誤等問題,這一切則難逃審計“火眼”。
例如,2013年,中石油集團未嚴格執行內部集體決策程序,同意所屬企業出資12.11億美元收購一境外項目35%的權益。
2007年至2011年,中化集團投資的4個境外項目,因對形勢判斷失誤等,累計損失和虧損36.21億元。
海外并購因涉及資金大、時間急迫、融資過程繁雜(如要與銀行、其他貸款方及被收購方談判、律師溝通、接受反壟斷審查等),收購方的管理層及相關人員在項目決策及管理時也會存在疏漏,這恰恰是在當前形勢下他們急需提升的專業技能之一。
此外,審計署也發現了幾家公司的重大決策及管理疏漏。
2010年和2012年,中化集團未嚴格履行評估程序,批準所屬企業以15.64億元對外收購股權,高估股權價值1.78億元。
中國化工則有多個項目未經集體決策或不規范就操之過急地上馬了。
2012年至2015年,中國化工未經集體決策,批準轉讓4家所屬公司股權,涉及金額59.26億元。2014年,中國化工未經集體決策,違規出借資金21億元、提供擔保19.8億元。
2015年,中國化工在收購股權過程中可行性研究不充分,存在投資風險,被收購企業當年就計提減值準備高達39.7億元。
審計署也調查發現了中國化工于十年前進行的一些企業管理問題,有的項目已虧損,有的則存在損失風險。
如2005年和2006年,中國化工未經充分論證批準1個項目的初步設計和調概申請,由于技術不成熟、投資成本高等,至2015年底已累計虧損12.45億元。
對包括中石油等多家石化企業的2015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相隔中石油一眾前高管落馬(又稱“反腐風暴”)僅2年左右。審計署提出了央企存在的部分管理及項目實施問題,但也給予了中石油等公司的客觀評價。
以中石油為例,審計署就表示,“中石油壓縮了投資規模,開源節流降本增效,更注重從規模發展向質量效益發展的轉變。實施了擴大經營自主權試點,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強內部規范化建設和安全環保等基礎性工作。”
據記者了解,“反腐風暴”后,中石油也深刻汲取教訓,暫停了部分合作項目并進行內部整頓,一些第三方的財務、經營情況也被重新梳理,因此相比過去中石油的整體行事作風更為審慎,在執行國家相關規定、其他法律法規時也更為嚴格了。
截至第一財經記者發稿時,尚未聯系到上述企業的相關對外負責人對審計結果進行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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