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辦公廳、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國家質檢總局辦公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組織開展2017年度高耗能行業能效“領跑者”遴選工作。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等化工子行業納入遴選范圍。
通知指出,綜合考慮行業能源消費量、節能潛力、能源計量統計基礎、能效標準等情況,決定在鋼鐵、乙烯、原油加工、合成氨、甲醇、水泥、平板玻璃、電解鋁、銅冶煉等行業開展能效“領跑者”企業遴選工作。
通知強調,申請行業能效“領跑者”應滿足以下六項要求:一是單位產品能耗達到能耗限額國家標準先進值;二是未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淘汰目錄的落后用能設備和產品;三是按照國家標準《能源管理體系要求》,建立了能源管理體系和測量管理體系、能源統計和計量管理體系和節能獎懲制度,以及已通過能源計量審查;四是年能源消費量超過1萬噸標準煤的獨立法人單位;五是近三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環境事故或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六是綜合考慮申報企業2015、2016年度的能效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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