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子生產銷售假冒品牌潤滑油產品,前日被江門中院一審處以重刑,分獲8年至12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高額罰金。被抓獲前,位于江門市蓬江區新圍村的該假潤滑油窩點已銷售100多萬元,假貨流入珠三角各地。
2009年5月,楊桃租用蓬江區杜阮鎮貫溪新圍3巷2號首層1-3鋪面作為生產車間,并從佛山市南海區獅山加迅潤滑油有限公司購買散裝潤滑油,從深圳等地購買帶有假冒商標的空油桶、瓶蓋、紙箱等材料,安排其弟弟楊繼浪負責生產假冒“長城”等品牌的潤滑油產品。之后,楊桃將產品銷售給被告人練慶聰、練慶標及其他客戶。2009年5月至2011年3月,共生產、銷售不合格的柴油機油價值101萬余元,生產、銷售的假冒“長城”注冊商標的液壓油和齒輪油價值69萬余元。
楊桃在該窩點主要生產假冒長城牌C D 40機油和長城牌普力液壓油(80%以上),還生產假冒的美孚、統一、昆侖、玉柴等牌子的潤滑油,平均每天生產偽劣潤滑油至少5 0桶,每桶售價至少95元。這些假冒潤滑油銷往開平、中山、珠海、廣州、陽江等地。
江門中院認定楊桃、楊繼浪行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假冒注冊商標罪,數罪并罰決定判處楊桃12年徒刑,并罰金150萬元,判處楊繼浪8年徒刑,并罰金90萬元。法院認定練慶聰、練慶標行為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和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數罪并罰決定均判處兩人11年徒刑、罰金140萬元。楊桃、楊繼浪當庭未確定是否上訴,練慶聰、練慶標當庭表示將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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