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批復,原則同意《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這意味著廣東海洋經濟綜合試驗區建設正式上升為國家戰略。記者昨日從廣東省發改委獲悉,迄今國務院確立的三大海洋經濟發展試點地區的海洋綜合試驗區發展規劃都已獲得批復,海洋經濟將大有可為,而此次廣東海洋經濟發展規劃獲批,無疑為廣東打造海洋化工強省注入了強勁動力。
規劃的主體區范圍涵蓋了廣東省全部海域,涉及廣州、深圳、珠海、汕頭、惠州、汕尾、東莞、中山、江門、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等14個市,海域面積41.9萬平方千米,陸域面積8.4萬平方千米。為發揮輻射聯動效應,規劃還將珠三角地區的佛山、肇慶及環珠三角地區的粵北等相鄰地區作為聯動區,將海洋經濟打造成廣東省東西兩翼地區協調發展的新抓手。
廣東省省長黃華華表示,推進海洋經濟強省建設是廣東新時期特別是“十二五”時期發展的重大戰略,“十二五”末期,廣東海洋生產總值將達1.5萬億元,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建成國際領先水平的藍色經濟區,成為推進海洋強國建設的主力省。
中山大學規劃設計研究院院長李立勛透露,“十二五”期間,廣東應重點發展戰略性新興海洋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海洋裝備制造、海洋運輸、海洋生物醫藥、海水綜合利用、海洋化工、海洋漁業、濱海旅游等都應該大膽嘗試,積極發展。”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戰略研究課題組副組長向曉梅指出,廣東省推動海洋經濟發展,其中一個突破口是向海洋要資源,著力推進深海工程,加快海洋漁業和油氣等戰略資源開發的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