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新的定價體系較之目前優勢明顯,但是在國際油價市場化的大背景下,新的定價機制仍未擺脫“計劃調控”的窠臼,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國內油價失衡的問題。
久拖不決的成品油定價體制似乎有了突破。據報道,成品油價的“原油成本法”已經獲得國家有關部門原則通過。(10月16日《廣州日報》)
所謂的“原油成本法”,就是在原油及煉油成本基礎上,加適當利潤從而形成新的成品油價格。據中石化高層表示,這一成品油定價方法推出目的在于均衡各方利益,意圖既保障國內煉油企業不再虧損,同時還將兼顧消費者利益,使其不會成為國際成品油高價轉嫁的對象。
顯然,較之目前采取的“三地加成”的定價機制,“原油成本法”能夠在緩解市場矛盾中發揮一定作用。目前國家發改委以新加坡、紐約和鹿特丹三個石油交易市場的價格綜合統計,取三者的平均數作為一個價格基數,然后再確定國內成品油的價格。這一機制使得國內的油價滯后于國際油價一個月左右。而近兩年來,由于國際油價波動劇烈而且頻繁,在國內成品油需求不斷增長的情況下,國際油價對國內市場的影響越來越明顯。在這一背景下原有定價機制凸現出兩大弊端:其一,國內進口原油的價格與國際市場接軌,而成品油零售價格卻調整滯后,從而在國際油價大幅度攀升的時候,國內油價很容易出現“油價倒掛”現象,石油加工企業的利潤受到擠壓,進而產生“油荒”
現象。其二,在原有定價機制下,國際油價下跌時,壟斷企業往往沒有足夠的動力申報降價,從而加劇了國內成品油價格“只漲不跌”的矛盾。
新的“原油成本法”將通過規定國際原油價格區間,并根據即期國際油價來調整利潤率的方法,由于在最終定價中已經考慮到加工成本的因素,故而,加工環節的虧損局面也將得到抑制。同時,這種方法將在國際油價高企時,通過相應地降低利潤率標準,使消費者的利益得到一定的保障。
但需要強調的是,盡管新的定價體系較之目前優勢明顯,但是在國際油價市場化的大背景下,新的定價機制仍未擺脫“計劃調控”的窠臼,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國內油價失衡的問題。
在國內油產品市場上,寡頭賣方壟斷的存在是產生行業內各板塊效益不均、消費者利益受損的根本所在。2005年,中國三大石油巨頭凈利潤接近2000億元,占全國國有企業總利潤9047億元的21.9%。為了均衡石油行業各板塊利益,今年初國家已對石油開采企業銷售國產原油征收“暴利稅”。
筆者認為,在沒有根治壟斷這一痼疾時,單技術層面的價格機制改革可能會催生新的操作問題。在競爭的市場中,價格體現了供需博弈的均衡。而“原油成本法”雖然強化了政府的利益調控能力,但是卻悖逆了這一市場規則,與原有價格機制一樣,將需求方定位于被動的價格接受者。最受爭議的問題就在于,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中,沒有一個客觀標準來衡量“合理”利潤率應該是多少。我們看到,壟斷油企一方面被征收“暴利稅”,而另一方面又在獲得財政巨資貼補,這一矛盾已經證明,行政力量根本無法判斷壟斷油企的利潤率究竟該如何確定。而在政府賦予壟斷特權的保護下,幾大能源巨頭的“暴利”有目共睹,即便有相應稅收的“削峰填谷”,也難以實現行業內的良性循環,更何況一個沒有市場約束的“利潤率”核定?而且,這一定價機制更加穩固了這些企業的壟斷地位,牟取暴利的意愿甚至會進一步強化。
所以,國內石油行業的根本問題在于壟斷。雖然成品油是關系國計民生的特殊商品,油價不可能完全放開,但是還是有必要打破寡頭壟斷的局面,才能實現改革利益共沾的局面。通過引入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競爭機制,建立與國際油價完全接軌的定價機制,才是改革定價體系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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