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距臨汾市余家嶺煤礦“3·28”礦難已經7天,遇難者的家屬近300名依然在等待著,隨著搶救的結束,給這些家屬兌現賠償金已經成為目前最為重要的事情。近日來,“3·28”礦難事故善后處理小組正在為此緊張地忙碌著,事故發生地一平垣鄉政府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和善后組做著安撫工作。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礦礦主所有的賬戶中僅有30萬元,與需要賠償的總金額相差太多,籌錢自然成為善后組的任務。堯都區政府要求一平垣鄉積極想辦法配合善后組進行賠償。
在這種情況下,一平垣鄉政府在3月31日晚開了一個緊急會議,參會者是一平垣鄉轄區內的各大煤礦礦主。參會的礦主沒想到,這次的會議竟然是要他們先行替肇事礦主支付賠償金的不足部分。鄉辦煤礦和其他私營礦主按照煤礦產量分別要拿出20萬,30萬,50萬元。
肇事礦主200個賬戶只有30萬
3月28日中午11時30分左右,臨汾堯都區余家嶺煤礦發生局部瓦斯爆炸。經有關部門初步核實,該煤礦當天當班井下共有106人,事故發生時,有80人安全升井,其余26人死亡。
余家嶺煤礦是一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六個證照均已過期的鄉鎮煤礦。該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證載能力為年產九萬噸。事故發生后,礦主周小根、礦長李明順、生產副礦長任茂勝、瓦斯員趙七斤等多名責任人被警方控制。
3月29日下午,臨汾市召開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會上宣布了臨汾市委常委會的決定,堯都區區委副書記、區長宿青平等7名官員因28日余家嶺瓦斯爆炸事故被“免職”或“建議免職”。
緊接著,事故調查組和善后處理小組成立。26個遇難礦工的家屬從老家趕來,浩浩蕩蕩的索賠隊伍超過了300人。調查組查封了礦主在臨汾的200個銀行賬戶,但統計下來一共才有30余萬元。按照每人20萬元最低標準的賠償額度,至少需要500萬元以上的資金,這點錢只能是杯水車薪。
堯都區政府在籌措資金的同時,要求一平垣鄉政府也想辦法籌措賠償金,先賠償完再追償。一平垣鄉剛上任的代理負責人立刻行動,想出了一個“萬全之計”向其他沒有發生礦難的煤礦要!
緊急攤派鄉里煤礦人人交錢
分別拿出20萬、30萬、50萬元不等的費用,用于先行支付余家嶺礦難的賠償金。
參加會議的某煤礦礦主這樣描述當時的會議:“把我們叫去開會,說區政府拿1/3的賠償金,其他不足部分由我們來拿。而且還規定期限,說4月1日至3日交款,過期不候。”
這樣的會議讓參會的煤礦主都很郁悶。已經在一平垣鄉開礦兩年的煤礦礦主武力(化名)說到這些,滿肚子委屈。“本來我們守法停產、停工等待驗收復產,每天不但沒有進賬,還要支出工人工資、設備維修、管理等各項費用。那個擅自開工的煤礦出了事故后,原本已經影響了我們的復工復產,加大了損失,竟然還要我們掏腰包替他賠償。這是什么道理?”
另一名已經迫于“過期不候”交了20萬的煤礦礦主說:“我們這些冤大頭掏錢掏得都暈了。人家說讓交,咱要是不交,等事故處理完了以后要驗收什么的,人家以此刁難不給蓋章的話,損失何止20萬啊?胳膊拗不過大腿,還是交了吧。”
4月1日,有礦主陸陸續續開始交錢,沒有交的觀望著,但忐忑不安才是他們內心最真實的活動。
白條收費礦主連連叫苦
本月3日,根據知情人提供,記者見到了個別交了費用的煤礦礦主。他們拿著一張收據,上面沒有表明所收款項的用途、名稱,只寫了錢數,收據上沒有加蓋任何公章,只有收款人“陳華峰”的簽名。
拿著這張白條,礦主開始訴說他們的不滿。按照他們所說,他們都屬于有證合法煤礦,有的煤礦去年剛剛買到手,就趕上了停產。一個投資2000多萬的礦主說:“我的礦買下后,第一年就上交各種款項1030萬元,第二年因為停產交了800多萬,再加上改造等費用,又放進去800萬。前后整進去快3000萬,本來想著好好干把本錢收回來,沒想到去年11月又停了,一直到現在。停了半年,我并沒有休息。工人都經過培訓了,如果讓他們走了,一旦要復工復產,去哪里找有了上崗證的工人,沒有經過培訓的工人不敢用。這些工人每天都需要10元以上的生活費。盡管我們停工,但需要上交的錢一分都不能少。我們算過,按照我們煤的質量,每天不盈利4萬元就等于賠錢。現在不開工,不但沒有收入,每個月還要拿幾十萬元來撐攤子。”
一名剛剛把300棵樹苗送到礦上的礦主也說:“唉,苦苦等待,把六項(包括維檢費、企管費、醫保等費用)全交了,以為快要啟封復產了,沒想到又發生了爆炸。這下還不知要等到何時?就是停工也得完成指標,不把樹苗栽上,管理部門不滿意就不給驗收啟封,那我可就沒有辦法了。”
“借款”沒有還款期限
4月4日上午,在一平垣鄉政府,記者見到了該鄉政府代理負責人陳建峰。
陳建峰代鄉長對收費的事情這樣解釋:“有這個事情,我們也的確開了會。但并沒有說不交會怎么樣。而且我始終說這些算是借款。礦難發生后,300余名家屬滯留在這里,存在很多隱患。有的家屬提出的賠償數額遠遠超出了20萬的標準,這樣算下來大約需要500余萬元的賠償費。出事礦主的存款只有30多萬元,根本不夠賠償。咱們堯都區歷來發生煤礦事故都是礦主自己承擔賠償,現在這個礦主沒有錢,那我們政府只好出面,把索賠家屬打發了。可政府哪有這么多錢?區里向安檢局借了200萬元,剩下不足的部分讓我們來想辦法。鄉里也沒有錢,那就只好向社會求援。我們就想到了其他煤礦,一方有難四方支援嘛。”
當記者提出這些錢以什么名義要時,陳建峰說:“借啊,我們說是借款啊。”但這種說法在煤礦礦主的嘴里沒有聽到,陳建峰說給礦主們出具的是借款借據,上面有“事故善后處理組”的公章。至于這些借款的還款期限,陳建峰說:“沒有說,也沒有定。反正現在出事的礦主被警方控制起來了,他的財產也在清算當中,估計以后變賣后就能還了。”可是交了錢的礦主手中的白條根本沒有加蓋公章,以后他們去向誰要債?如果出事礦主的財產不足抵債,那這些借款又由誰來還?陳建峰談到3日交款期限時解釋:“沒有什么暗示,區里要求我們在5日前把賠償問題處理好,我們就趕時間。但我們剛剛接手這項工作,只是向這些煤礦提出支援、幫助,盡管他們也的確挺困難,但總得支持我們的工作吧。有些人不愿意交,不交就不交吧。”
在記者截稿前,又電話連線了陳建峰,他說鄉里共有十幾個這樣的煤礦,現在已經有七八家交了這筆所謂的“借款”。
一個煤礦幾十家管理單位
在幾個煤礦礦主七嘴八舌的敘述中,不難聽出他們高投入高收獲背后存在的高風險。據他們講,一個合法煤礦在買礦投入后,馬上面臨換證、辦證等問題,把這些費用交了以后,每天至少要應付七八個單位的檢查,他們把檢查單位編了一下,僅僅鄉里就有七站八所,如果把區、市級單位算上,至少有30多個管理部門可以把手伸到煤礦。這些單位的檢查有很多是走過場。礦主這樣形容他們的應酬:“中午吃飯,下午到市里洗澡,晚上繼續吃飯,然后唱歌。一條龍下來,不說花銷多少,把人累得哪里還有精力去管安全生產。”
出事的煤礦就是在證件不全、證件過期的前提下,偷著開工,釀成慘禍后,向其他煤礦攤派賠償費,真成了“一人有病全家吃藥”。
一名還沒有交錢的礦主插話說:“人們都說我們有錢,其實很多是硬撐門面,打腫臉裝胖子。政府31日中午座談時用軟語氣向我們要錢,看到沒有反應,晚上就開會。嘴上說是自愿的,卻來個3日期限,弄得人不想交又提心吊膽。如果真要復工了,區區20萬元也不是個問題,可現在停產半年多了,親戚要借款,銀行要貸款,把我們逼得焦頭爛額。20萬真成了頭疼的事情!”
記者手記
礦難發生,26人死亡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余家嶺煤礦沒錢賠償更是讓人揪心,但最為讓人難過的還是政府向其他煤礦強行攤派賠償款的行為。表面上看,這只是政府的無奈之舉,實際上,這一行為付出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管理者的無能。
看到這個事,筆者首先要質問的是煤礦為什么沒有錢賠償?據了解,2006年6月25日省安監局、省財政廳就聯合下發《省管企業煤礦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監管暫行辦法》,要求煤礦企業將最低不低于100萬的風險抵押金存入指定的風險抵押金專門賬戶,而在這一事件中政府只說向安監借款200萬,只字未提風險抵押金的問題,是抵押金沒有還是出了什么問題?為什么沒有拿出來進行賠償?
其次,作為一方政府官員,眾多煤礦的管轄者,鄉領導煞有其事地向其他煤礦“借款”。試問誰敢不從啊?按照煤老板的說法,不借行嗎?還要不要通過檢查,還要不要審批?所以政府面對記者所說“不交也行”的說法根本沒有邏輯性可言。一平垣鄉政府的這種行為,毀掉的將是國家的尊嚴和法度。
再者,也是最為嚴重的一條。煤礦拿出錢后,怎么看待政府,煤礦的責任是合法經營,企業再有錢也只要按政策要求,為自己的企業的安全生產投資,這就是企業對政府的支持。而政府的攤派無疑是在告訴礦主,政府對非法生產無可奈何,出事前管不好,出事后管不了,怪不得非法生產禁而不止?怪不得礦難頻頻發生?原來安全問題只掛在政府嘴上,試想以后他會不會嚴格按要求安全生產呢?
--來源:山西青年報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礦礦主所有的賬戶中僅有30萬元,與需要賠償的總金額相差太多,籌錢自然成為善后組的任務。堯都區政府要求一平垣鄉積極想辦法配合善后組進行賠償。
在這種情況下,一平垣鄉政府在3月31日晚開了一個緊急會議,參會者是一平垣鄉轄區內的各大煤礦礦主。參會的礦主沒想到,這次的會議竟然是要他們先行替肇事礦主支付賠償金的不足部分。鄉辦煤礦和其他私營礦主按照煤礦產量分別要拿出20萬,30萬,50萬元。
肇事礦主200個賬戶只有30萬
3月28日中午11時30分左右,臨汾堯都區余家嶺煤礦發生局部瓦斯爆炸。經有關部門初步核實,該煤礦當天當班井下共有106人,事故發生時,有80人安全升井,其余26人死亡。
余家嶺煤礦是一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六個證照均已過期的鄉鎮煤礦。該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和煤炭生產許可證證載能力為年產九萬噸。事故發生后,礦主周小根、礦長李明順、生產副礦長任茂勝、瓦斯員趙七斤等多名責任人被警方控制。
3月29日下午,臨汾市召開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會上宣布了臨汾市委常委會的決定,堯都區區委副書記、區長宿青平等7名官員因28日余家嶺瓦斯爆炸事故被“免職”或“建議免職”。
緊接著,事故調查組和善后處理小組成立。26個遇難礦工的家屬從老家趕來,浩浩蕩蕩的索賠隊伍超過了300人。調查組查封了礦主在臨汾的200個銀行賬戶,但統計下來一共才有30余萬元。按照每人20萬元最低標準的賠償額度,至少需要500萬元以上的資金,這點錢只能是杯水車薪。
堯都區政府在籌措資金的同時,要求一平垣鄉政府也想辦法籌措賠償金,先賠償完再追償。一平垣鄉剛上任的代理負責人立刻行動,想出了一個“萬全之計”向其他沒有發生礦難的煤礦要!
緊急攤派鄉里煤礦人人交錢
分別拿出20萬、30萬、50萬元不等的費用,用于先行支付余家嶺礦難的賠償金。
參加會議的某煤礦礦主這樣描述當時的會議:“把我們叫去開會,說區政府拿1/3的賠償金,其他不足部分由我們來拿。而且還規定期限,說4月1日至3日交款,過期不候。”
這樣的會議讓參會的煤礦主都很郁悶。已經在一平垣鄉開礦兩年的煤礦礦主武力(化名)說到這些,滿肚子委屈。“本來我們守法停產、停工等待驗收復產,每天不但沒有進賬,還要支出工人工資、設備維修、管理等各項費用。那個擅自開工的煤礦出了事故后,原本已經影響了我們的復工復產,加大了損失,竟然還要我們掏腰包替他賠償。這是什么道理?”
另一名已經迫于“過期不候”交了20萬的煤礦礦主說:“我們這些冤大頭掏錢掏得都暈了。人家說讓交,咱要是不交,等事故處理完了以后要驗收什么的,人家以此刁難不給蓋章的話,損失何止20萬啊?胳膊拗不過大腿,還是交了吧。”
4月1日,有礦主陸陸續續開始交錢,沒有交的觀望著,但忐忑不安才是他們內心最真實的活動。
白條收費礦主連連叫苦
本月3日,根據知情人提供,記者見到了個別交了費用的煤礦礦主。他們拿著一張收據,上面沒有表明所收款項的用途、名稱,只寫了錢數,收據上沒有加蓋任何公章,只有收款人“陳華峰”的簽名。
拿著這張白條,礦主開始訴說他們的不滿。按照他們所說,他們都屬于有證合法煤礦,有的煤礦去年剛剛買到手,就趕上了停產。一個投資2000多萬的礦主說:“我的礦買下后,第一年就上交各種款項1030萬元,第二年因為停產交了800多萬,再加上改造等費用,又放進去800萬。前后整進去快3000萬,本來想著好好干把本錢收回來,沒想到去年11月又停了,一直到現在。停了半年,我并沒有休息。工人都經過培訓了,如果讓他們走了,一旦要復工復產,去哪里找有了上崗證的工人,沒有經過培訓的工人不敢用。這些工人每天都需要10元以上的生活費。盡管我們停工,但需要上交的錢一分都不能少。我們算過,按照我們煤的質量,每天不盈利4萬元就等于賠錢。現在不開工,不但沒有收入,每個月還要拿幾十萬元來撐攤子。”
一名剛剛把300棵樹苗送到礦上的礦主也說:“唉,苦苦等待,把六項(包括維檢費、企管費、醫保等費用)全交了,以為快要啟封復產了,沒想到又發生了爆炸。這下還不知要等到何時?就是停工也得完成指標,不把樹苗栽上,管理部門不滿意就不給驗收啟封,那我可就沒有辦法了。”
“借款”沒有還款期限
4月4日上午,在一平垣鄉政府,記者見到了該鄉政府代理負責人陳建峰。
陳建峰代鄉長對收費的事情這樣解釋:“有這個事情,我們也的確開了會。但并沒有說不交會怎么樣。而且我始終說這些算是借款。礦難發生后,300余名家屬滯留在這里,存在很多隱患。有的家屬提出的賠償數額遠遠超出了20萬的標準,這樣算下來大約需要500余萬元的賠償費。出事礦主的存款只有30多萬元,根本不夠賠償。咱們堯都區歷來發生煤礦事故都是礦主自己承擔賠償,現在這個礦主沒有錢,那我們政府只好出面,把索賠家屬打發了。可政府哪有這么多錢?區里向安檢局借了200萬元,剩下不足的部分讓我們來想辦法。鄉里也沒有錢,那就只好向社會求援。我們就想到了其他煤礦,一方有難四方支援嘛。”
當記者提出這些錢以什么名義要時,陳建峰說:“借啊,我們說是借款啊。”但這種說法在煤礦礦主的嘴里沒有聽到,陳建峰說給礦主們出具的是借款借據,上面有“事故善后處理組”的公章。至于這些借款的還款期限,陳建峰說:“沒有說,也沒有定。反正現在出事的礦主被警方控制起來了,他的財產也在清算當中,估計以后變賣后就能還了。”可是交了錢的礦主手中的白條根本沒有加蓋公章,以后他們去向誰要債?如果出事礦主的財產不足抵債,那這些借款又由誰來還?陳建峰談到3日交款期限時解釋:“沒有什么暗示,區里要求我們在5日前把賠償問題處理好,我們就趕時間。但我們剛剛接手這項工作,只是向這些煤礦提出支援、幫助,盡管他們也的確挺困難,但總得支持我們的工作吧。有些人不愿意交,不交就不交吧。”
在記者截稿前,又電話連線了陳建峰,他說鄉里共有十幾個這樣的煤礦,現在已經有七八家交了這筆所謂的“借款”。
一個煤礦幾十家管理單位
在幾個煤礦礦主七嘴八舌的敘述中,不難聽出他們高投入高收獲背后存在的高風險。據他們講,一個合法煤礦在買礦投入后,馬上面臨換證、辦證等問題,把這些費用交了以后,每天至少要應付七八個單位的檢查,他們把檢查單位編了一下,僅僅鄉里就有七站八所,如果把區、市級單位算上,至少有30多個管理部門可以把手伸到煤礦。這些單位的檢查有很多是走過場。礦主這樣形容他們的應酬:“中午吃飯,下午到市里洗澡,晚上繼續吃飯,然后唱歌。一條龍下來,不說花銷多少,把人累得哪里還有精力去管安全生產。”
出事的煤礦就是在證件不全、證件過期的前提下,偷著開工,釀成慘禍后,向其他煤礦攤派賠償費,真成了“一人有病全家吃藥”。
一名還沒有交錢的礦主插話說:“人們都說我們有錢,其實很多是硬撐門面,打腫臉裝胖子。政府31日中午座談時用軟語氣向我們要錢,看到沒有反應,晚上就開會。嘴上說是自愿的,卻來個3日期限,弄得人不想交又提心吊膽。如果真要復工了,區區20萬元也不是個問題,可現在停產半年多了,親戚要借款,銀行要貸款,把我們逼得焦頭爛額。20萬真成了頭疼的事情!”
記者手記
礦難發生,26人死亡是一件令人悲痛的事情,余家嶺煤礦沒錢賠償更是讓人揪心,但最為讓人難過的還是政府向其他煤礦強行攤派賠償款的行為。表面上看,這只是政府的無奈之舉,實際上,這一行為付出的是政府的公信力和管理者的無能。
看到這個事,筆者首先要質問的是煤礦為什么沒有錢賠償?據了解,2006年6月25日省安監局、省財政廳就聯合下發《省管企業煤礦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專戶資金監管暫行辦法》,要求煤礦企業將最低不低于100萬的風險抵押金存入指定的風險抵押金專門賬戶,而在這一事件中政府只說向安監借款200萬,只字未提風險抵押金的問題,是抵押金沒有還是出了什么問題?為什么沒有拿出來進行賠償?
其次,作為一方政府官員,眾多煤礦的管轄者,鄉領導煞有其事地向其他煤礦“借款”。試問誰敢不從啊?按照煤老板的說法,不借行嗎?還要不要通過檢查,還要不要審批?所以政府面對記者所說“不交也行”的說法根本沒有邏輯性可言。一平垣鄉政府的這種行為,毀掉的將是國家的尊嚴和法度。
再者,也是最為嚴重的一條。煤礦拿出錢后,怎么看待政府,煤礦的責任是合法經營,企業再有錢也只要按政策要求,為自己的企業的安全生產投資,這就是企業對政府的支持。而政府的攤派無疑是在告訴礦主,政府對非法生產無可奈何,出事前管不好,出事后管不了,怪不得非法生產禁而不止?怪不得礦難頻頻發生?原來安全問題只掛在政府嘴上,試想以后他會不會嚴格按要求安全生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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