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日前公布了《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提出將加快政府石油儲備建設,適時建立企業義務儲備,鼓勵發展商業石油儲備,以提高我國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專家周鳳起表示,企業義務石油儲備意味著國家將要求有關企業進行戰略石油儲備,通過企業協助,擴大戰略石油儲備能力。儲備部分由國家動用。
2004年開始,我國開始政府石油儲備建設,目前,已建立遼寧大連、山東黃島、浙江鎮海和舟山4個儲備基地,總儲油規模為1000萬~1200萬噸。新一批的政府石油儲備基地正在遴選。完成上述4個儲備基地后,儲備能力約為30天的進口量,而國際一般戰略石油儲備為90天的進口量。周鳳起認為,在我國推行企業義務石油儲備非常適合,因為我國需要戰略儲備量較大,而油氣企業又大多為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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