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要實現20%的節能目標,就要用足財政、稅收、價格和金融四大經濟杠桿,而在稅收杠桿中,中國需要研究設立能源稅,盡快開征燃油稅。”國家能源智囊團成員周伏秋5月25日在第十屆科博會中國能源戰略高層論壇發出吁請。
作為國家發改委能源所專家,周伏秋也是能源所能源效率中心副主任,他25日在“節能降耗產業峰會”上做了題為《實現20%節能目標的途徑與對策》的演講。
在周伏秋看來,“中國設立能源稅只是一個時間早晚的問題,能源稅、燃油稅都是中國節能稅收一攬子計劃中的內容,燃油稅遲遲沒有開征,是因為它涉及了方方面面的利益。”
在分析中國實現節能目標對策時,這位能源專家所重點提及的“能源稅”,在國際上早有先行者。芬蘭是世界上第一個根據能源中碳的含量收取能源稅的國家,每年收取的能源稅達30億歐元左右,占芬蘭整個稅收近10%,芬蘭政府利用能源稅的收入來支持能源技術的開發。而歐盟國家對能源消費也征收了較高的稅費,稅的種類很多,其中就有能源稅。
與上述國家相比,中國目前的能源稅還遠遠不夠健全。雖然自2006年3月26日起,國家對石油開采商銷售國產原油所獲超額收入征收了石油特別收益金,俗稱“暴利稅”,但許多社會成本其實并沒有包含在資源的價格中,致使資源被過度開采和利用,環境遭到破壞,對于能源和環境的保護作用十分欠缺。
而“能源稅”也被理解為一劑解開美中貿易逆差“死結”的良方。《華爾街日報》曾撰文論述,美國可以考慮放松對華出口技術限制尤其是環境保護和能源節約的技術。而中國方面,可以考慮對出口行業開征環境和能源稅,同時可以積極地將貿易順差新增收入以FDI(對外直接投資)的形式投資于美國,以緩解美中貿易摩擦的不斷升級,從而將中美雙方的談判焦點從匯率轉移到貿易上,找到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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