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8日發布公告,賦予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等3家企業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
公告稱,依據《行政許可法》和《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的有關規定,經審核,賦予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建聯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廊坊市榮利石油倉儲有限公司成品油批發經營資格,賦予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成品油倉儲經營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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