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國家要求地方政府及企業采取措施保護渤海,但這片海域的污染程度仍在加劇。昨天國家審計署公布的渤海水污染防治審計調查結果顯示,被審計的13個城市的180戶國家重點監控廢水排放企業中,有41戶超標排放,其中35戶屬于石油化工、造紙和印染等污染物排放大戶。
此次審計調查對象為環渤海地區2006年至2007年水污染防治情況,重點調查了天津、大連、營口、盤錦、錦州、葫蘆島、唐山、秦皇島、滄州、濱州、東營、濰坊和煙臺13個市。
審計調查發現,環渤海地區污水處理能力不足。13市“十五”期間計劃投入63億元建設86座污水處理廠,但截至2007年底,有14.5億元沒有到位,23座污水處理廠尚未開工建設。“十一五”期間計劃建設的146座污水處理廠,有71座未開工建設,僅完成計劃投資的21%。與2005年相比,2007年13市城鎮生活污水中排放的化學需氧量增長7%。審計還發現部分污水及垃圾處理設施形同擺設。抽查的51座已運行的污水處理廠中,有18座處理后的水質和污泥不達標;抽查的10座垃圾處理場中,有6座將收集的62萬噸垃圾簡易填埋或露天堆放。
審計調查結束后,審計署將有關情況通報給了國家海洋局等有關部門和13市政府,目前已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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