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昨日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出通知,針對敏感的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資金轉移支付問題,要求進一步規范相關資金的管理。
基本支出應按月撥付
■省級
省級財政和交通部門要按照財政管理體制和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盡快建立和完善省對下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管理辦法,按期撥付資金。■市縣級
市縣財政和交通部門也要認真落實省對下資金管理辦法,建立預算指標和資金撥付信息溝通機制,規范資金撥付程序。其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按月撥付,專項資金按照項目進度及時撥付。
自今年元旦起拉開序幕的成品油稅費改革實施已大半年,昨日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聯合發出通知,針對敏感的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資金轉移支付問題,要求進一步規范相關資金的管理。
這份名為 《關于規范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有個別地方出現了資金撥付不夠及時、管理不盡規范的情況。為此,兩部門強調,要加強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要加強對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監管,一旦發現擠占、截留、挪用現象,查實后,將從嚴處理。
地方撥付體系反應緩慢
成品油稅費改革成形后,已審批的政府還貸的二級公路收費和養路費等六項費用被逐步取消。去年年底,財政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此項改革的預算管理方案,并于今年元旦起開始執行《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辦法》。
在這些文件紛紛下達后,“各地財政和交通部門積極開展工作,推進了改革順利進行。”兩部門的通知如是評價。但更值得注意的是,通知還指出,“執行中也有個別地方出現了資金撥付不夠及時、管理不盡規范的情況。”
“從幾個月的(實施)情況來看,中央對省級的轉移支付及時下達沒有問題,但是省級財政向市縣級劃撥,存在系統性的效率低下情況。”昨日,一名接近交通部的人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這里的劃撥,一方面是省級財政向市縣級財政劃撥,另一方面則是各地方財政通過統一預算向交通部門分配的資金。
他指出,從現在的情況來看,地方的資金管理程序反應速度緩慢,存在一定漏洞,所以才為截留、挪用或擠占提供了空間。
兩部門在通知中就此提出要求,各省級財政要保證按期撥付資金,保證市縣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后相應資金需求;市縣財政和交通部門也要認真落實省對下資金管理辦法,建立預算指標和資金撥付信息溝通機制,規范資金撥付程序。
“基層財政不會吃虧,這是當時稅費改革時國家為地方財政做出的承諾。”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對記者表示,但若這一承諾在某個環節“卡殼”,那么就會對基層財稅收入中的 “非稅收入”部分影響較大。據了解,一般來說,非稅收入占地方財稅收入的30%~40%,而過去的路橋費就占這部分非稅收入的8%。
他還指出,交通部門能否足額得到費用返還,也是矛盾之一。“過去是直接收取‘六費’,現則通過財稅繞個圈子。上級轉移支付的資金流量是多少,各地交通部門的需求有多大,尚缺乏經驗。這些都影響著是否有足夠的費用來養路、養人,需要地方預算來安排。”劉桓說。
但部分地方財政在這方面顯然有所“欠賬”。劉桓認為,兩部門的通知一方面即是為解決今年已出現的對交通部門的“欠費”問題,另一方面,也是意在預算中為明年的轉移支付做好部署。“七八月份正是地方財政預算密集制定的月份,因此這一通知的下達正逢其時。”
不乏規定 只乏執行
上述接近交通部的人士表示,對于地方上應該如何劃撥轉移支付給下級財政部門,以及對交通部門的資金分配,此前已有明確規定。“所以現在缺的不是規定,而是執行。”
他表示,按照《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辦法》,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分配給地方的資金,將保證地方在相關“六費”取消后,獲得相應資金來源,保障交通基礎設施養護和建設等需要。同時中央財政的劃撥規模,也將根據相關比例確定。
“事實上,省對下的轉移支付的劃撥,也應該按照中央的原則來做。執行的標準是很清楚的。”該人士表示,“而地方財政對交通部門劃撥資金的管理,則可以按照過去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進行,專款專用。”
昨日的通知就明確要求,各市縣級財政和交通部門要加強溝通,交通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基本支出按月撥付,專項資金按照項目進度及時撥付,確保交通基礎設施養護建設及人員機構正常運轉等資金需要。
在不缺乏規定,而缺乏執行力度的情況下,監管也就成為重要手段。兩部門在通知中強調,要加強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要加強對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監管,一旦發現擠占、截留、挪用現象,查實后,將從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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