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江西省政府開始啟動新一輪機構改革,省政府組成部門和相關機構的“三定”工作(定職責、定內設機構、定人員編制)也隨之展開。在確定江西省政府辦公廳等11家江西廳局的人員編制后,近日,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工信委、江西省能源局、江西省公路運輸管理局、江西省港航管理局(江西省地方海事局、江西省船舶檢驗局)等5家單位的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也已獲得省人民政府批準。
電、氣、產品油等調價由省能源局提出
其中,省能源局是省政府機構改革后新組建的局,為省發改委管理的副廳級行政機構。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的能源管理職責整合劃入省能源局。主要職責除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的建議,擬訂能源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并組織實施等外,還要負責成品油(石油)、天然氣、電力(含核電)、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業管理,負責煤炭發展和改革工作,如依法管理供電營業區劃分工作,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負責能源行政執法與執法監督等工作、按規定對成品油進行管理(不含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負責核電管理,組織實施核電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提出全省核電布局和項目審核建議,組織核電廠的核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財稅、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提出能源價格調整建議等等。
省發改委在職責調整方面,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將工業行業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的職責和信息化有關職責劃給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地方金融發展改革有關職責、企業上市工作職責劃給省政府金融辦公室。將能源管理的職責劃給省能源局。
5家單位明確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
根據相關職責,5家單位明確了各自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其中,省發改委內設25個職能處(室),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內設26個職能處(室),省能源局內設4個職能處室(正處級),省公路運輸管理局內設14個副處級處(室),省港航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檢驗局)內設16個副處級處(室)。
在人員編制方面,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52名。
省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41名。
省能源局機關行政編制21名。
省公路運輸管理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8名。
省港航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省船舶檢驗局)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98名。
網站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圖片來源于合作媒體和其他網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的目的在于發揚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贏理念,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