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中石油(11.39,0.20,1.79%)的儲油罐爆炸,好像是件挺輕而易舉的事。
10月24日,僅時隔3個月,大連新港上,中石油那個燒得只剩下半個的103號儲油罐又爆炸了。
這一次還是人為操作不當導致的—公開的報道說,中石油工人在拆卸103號儲油罐時,作業中的火星引爆了罐內殘油。
爆炸造成了一定恐慌,附近方圓幾里內的居民紛紛離家而逃,大連市出動了100多輛消防車到現場撲救,還準備了60多輛裝滿砂土的翻斗車在一旁待命。
讓人說什么好呢?一家公司要在安全管理上混亂和松軟到何種程度,才可能于100天之內在相同的地點犯兩次一樣的錯誤呢?
震驚全國、全球的“7·16”中石油儲油罐爆炸事故,曾造成了1000多噸原油泄漏流入大海,導致附近430平方公里海域受到污染。死去的消防員和漁民家屬的眼淚還沒有干,向中石油索要賠償的上訪漁民還未得到一個說法,類似的危險就又在他們身邊重演了。
一些報道輕描淡寫地提到,這次爆炸當日凌晨已被及時撲滅,并強調此次并未造成任何人員傷亡和泄漏。但這并不能掩藏事件背后存在的嚴重問題。
首先,大連市的城市安全管理存在著隱患,新港的管理上存在疏漏。
大連市政府有責任保障城市居民的人身和財產安全,不能把它們維系在一種薄弱的管理和僥幸心理之下。
實際上,在復燃事件發生之前,一些因“7·16”而熟悉了當地港口油罐布局的專業人士就曾提出過警告:油罐布局過于密集,并不能保證在消防上避免連環爆炸發生。
同時,油罐距離海岸非常近,一旦漏油,上次的事件就會再度重演。而新港本身又被設計為一個旅游景點,附近分布著許多靠養殖業為生的漁村。
大連市政府曾在上次救援行動中調動了諸如市海洋漁業局、環保局、公安局、消防大隊、海洋漁業局及安監局等多個部門的力量,但事故過去之后,城市安全管理的話題就又被就此撂下了,沒有見到哪個部門被派來拆除民眾身邊的“不定時炸彈”。這一次化學罐又沒炸、這一次沒有漏油、這一次沒有死人……看來地方政府一定要等到這一切真的發生了,才會意識到自己在城市安全管理上的失職。
其次,中石油的政治角色有礙問題的解決,央企與地方政府之間存在權力博弈和責任推諉現象。
說到底,中石油應該對爆炸事件承擔直接責任。但是,在事故發生后,人們看到,它先是把主要救援責任推給了大連市政府,后來又在索賠漁民的聲聲質疑中保持沉默,直至現在還未給出明確的說法。
中石油直接接受國資委的領導,身兼企業和政府兩種身份,無需對地方政府負責。而國資委由于不涉及自身利益,很少過問央企在地方上的問題。大連市政府沒法對這類央企指手畫腳,因為兩者在行政上同屬部委級。遇到此類橫跨兩“部”的問題,也就產生了互相推諉的現象,倒霉的則是那些等待解決問題的民眾。
作為一家大公司,中石油在短期內讓相同的事件發生兩次,暴露了它在管理上的漏洞,其安全意識的缺乏、不敢正視責任的懦弱表現,與其在行業上的壟斷霸氣攫取的高額利潤形成了鮮明的反差。
不知中石油那個擰上3個小時才能關閉的手工備用安全閥何時更換,也不知利益受到損害的漁民何時能得到合理賠償,更不知這個非企業非政府的怪物還能衍生出多少問題、還要被庇護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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