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午12時30分左右,在太原—平遙天然氣輸氣主干線晉中龍湖大街北六堡沿線附近,負責干線施工安全的管理處主任任晉杰和同事在阻止另一個施工方違法施工時被其雇用的不法人員打傷,任晉杰頭部和胸部多處受到磚塊和鈑手的襲擊,當即被送進醫院進行救治。下午6時許,記者在醫院見到任晉杰時,他仍處于昏迷狀態,受傷的頭部被縫了6針,醫生正在對他進行緊急治療。
從任晉杰被送到醫院起,同事們就自發組織起來對他輪流看護,他所在的單位山西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張永吉書記對其及時阻止違法施工的行為表示肯定。
沒有管道防護強行施工
山西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著山西天然氣省級管網的建設與運營,事件發生地太原—平遙天然氣輸氣主干線是全省天然氣由北向南輸送的重要組成部分。管線的安全平穩運行與我省中南部太原、晉中、清徐、祁縣、平遙、靈石、孝義、運城等多市縣300余萬戶居民的基本生活及多家企業的生產運營息息相關。
2011年3月,管網在晉中龍湖大街北六堡沿線輔設完成后,另一個單位的施工管線正好與此交叉。按照2010年10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后建管線必須服從先建管線,未經先建管道企業同意,其他單位不得使用管道專用伴行道路、更不允許進行工程挖掘;進行穿跨越管道施工作業時,施工單位應當向管道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提出申請,縣級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護工作的部門接到申請后,應當組織施工單位與管道企業協商確定施工作業方案,并簽訂安全防護協議。而此次施工中,后建管線施工方并沒有拿到任何施工手續。
為了保障管線的安全平穩運行,交叉管線的情況出現后,任晉杰主動找到該施工方就安全情況進行溝通,拿出相關法律對其進行勸解,并要求在動工前出示施工方案,但近十次的溝通都沒能得到對方的回應,晉中管理處只能在作業的同時加強對該管線區域的時時巡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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