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資源稅還未對三大油企利潤產生擠壓,上調油氣特別收益金起征點的消息便已傳出。
昨日,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總裁王天普在接受路透采訪時稱,政府有計劃提高特別收益金起征點。
同一天,華爾街日報援引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的話稱,為彌補企業面臨的資源稅稅率提高,中國政府已批準提高特別收益金繳納企業的該稅費起征點,“政府將決定何時對起征點進行調整以及調整的比例。”
特別收益金被外界稱作石油暴利稅,指“國家對石油開采企業銷售國產原油因價格超過一定水平,所獲得的超額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
受原油價格上升影響,今年上半年,三大石油公司的特別收益金之和達到了創紀錄的870億元人民幣。上調起征點將減輕三大油企的稅賦壓力,減輕資源稅改革對其產生的負面收益影響。
有投行分析稱,資源稅改革會使中石油和中石化在2011年到2012年度盈利降低2%~11%,但對中海油影響不大。
暴利稅征收已常態化
王天普昨日稱,目前還沒有調高油氣特別收益金起征點的時間表。
關于起征點上調的幅度,傅成玉表示,起征點上調多少由政府決定。不過,傅成玉強調,5%~10%的資源稅不會對該公司利潤構成太大影響。
根據海通證券的研究,如果石油特別收益金起征點從40美元/桶上調至50美元/桶,將基本抵消資源稅改革對油氣生產企業帶來的不利影響。
根據《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管理辦法》,企業需要為每桶40美元以上的收入部分繳納特別收益金;該辦法于2006年3月26日起施行。
中國石化一家分公司的相關人士在接受早報記者采訪時稱,“40美元的起征點時間比較早。美元是在貶值的,當時的1美元與現在的1美元是不一樣的。而且國際油價水平也不一樣了。”
可查資料顯示,美元指數(USDX)在2006年3月27日為90.07,截至本周二則為77.62,縮水了13.82%。
油價方面,2006年3月27日WTI原油為64.94美元,Brent原油為63.61美元。
而在當前情況下,油價已遠高出當時的標準,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已常態化。
事實上,從去年6月1日新疆資源稅改革試點之后,中石油便多次在公開場合表示,在征收資源稅之后,政府應對油氣特別收益金起征點進行調整。
今年3月21日中石油業績上海發布會上,中石油財務總監周春明稱,“資源類稅費需要重新梳理、合并。現在公司上游業務的稅費包括石油特別收益金、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等,這幾個彼此之間有重疊。”
周春明當時還稱,PPI(生產者物價指數)和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都在漲,對待生產成本更高的老油田,在特別收益金上更是應該有特殊的政策。
“暴利稅不該降”
中國目前對礦產資源征收的稅費主要包括資源稅、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區使用費和石油特別收益金等。
資源稅改革前,中國資源稅制實行從量計征,即原油8-30元/噸,天然氣2-15元/千立方米,去年6月開始在新疆試點推行資源稅從價計征。
9月2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新版資源稅條例則將油氣資源稅的稅率從5%提升為5%~10%,并將從今年1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推廣。
年報數據顯示,中石油2010年產油量接近中石化的3倍、中海油的4倍。因此資源稅改革之后,中石油所受影響最大。
根據投行工銀國際的最新報告的估算,改革后中石油在2011年及2012年將分別多繳42億元和211億元的資源稅,相應削減年度盈利為2%~8%。
中石油給出的數字則大得多。在10月接受新華社采訪時,中石油稱按原油每桶100美元測算,中石油每年繳納資源稅296億元,比改革前增加262億元,增幅達771%。
工銀國際稱,資源稅修改對中海油的影響最小,因取消礦區使用費抵銷消了資源稅的增加。此外,其31%的國內海上油氣產量來自2010年的利潤分成合同項目,在合同期內不受資源稅改革的影響。
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師稱,油企因為多收資源稅,便要求降低特別收益金的要求是不合理的。暴利稅是在上游利潤相當豐厚的情況下,防止其獲得暴利。而資源稅則是為了彌補資源輸出地的環境損失,兩者性質完全不同。“在國內油氣企業上游利潤依舊不錯的情況下,國家不應該因為資源稅改革,而削減暴利稅征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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