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民航局1日聯合下發通知,自11月1日起進一步完善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根據新機制,國內燃油附加費“一月一調”情景或難再現,“漲快跌慢”現象也將改變。
新政:累計變動250元才調整
通知規定,國內航空煤油綜合采購成本累計變化幅度超過每噸250元時,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最高標準方可按現行聯動機制有關規定進行調整。
通知明確,當綜合采購成本調整影響燃油附加最高標準提高時,航空公司如決定上調燃油附加,應在綜合采購成本調整執行5日后(含第5日)出臺;降低時,仍應在綜合采購成本調整5日內相應下調或停止收取燃油附加。具體調整計收燃油附加標準時間以旅客實際購票日期為準。
減半計算兒童、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等特殊旅客群體燃油附加標準時,如個位尾數不足10元按舍去尾數計收。
解讀:或不再“漲快跌慢”
分析人士認為,上述政策意味著,燃油附加費“一月一調”情景或難再現。自7月實施航油價改以來,近4個月,國內航空煤油價格一月一調,燃油附加費也相應進行變動。但顯然,近4個月的航油調整幅度均未達到發改委規定的調價紅線——250元/噸。其中,8月上調85元/噸,9月、10月單下調115元/噸和120元/噸,兩月累積波動亦未超過250元/噸。若照規定,本月下降224元/噸,航空公司就可以選擇下調燃油附加費,也可以選擇不動,留出了市場差異的空間。
同時,備受市場詬病的“漲快跌慢”問題也得以解決。“上漲在5日后(含第5日)后,下跌在5日內,這表示不僅不會漲快跌慢,反而漲慢跌快,對常坐飛機出行的消費者來說是個利好消息。”有人士表示。此前四次調價時,航空公司均在成本下降后的第5日左右執行下調標準,而在第2日執行上調措施。
質疑:“漲多跌少”仍待明晰
然而,有市場人士指出,本月調價所反映出的“漲多跌少”問題仍然有待商榷。此前市場人士早已基本預期出本月航空煤油下調的幅度在220元/噸左右,然而,對于航空公司昨日公布的下調標準——僅長航線燃油附加費由140元下調至130元,卻讓市場十分意外。照前三次調價來看,航空煤油無論上調或下跌均在100元/噸左右,燃油附加費均跟隨同向調整10元。此次,中宇資訊分析師王金濤認為,224元/噸是前兩次航油降幅的1倍左右,燃油附加費調整幅度應在20元左右。金銀島分析師韓景媛預計下調幅度甚至高達30元。
224元與10元,100元左右與10元,顯然二者調整比例存在差異。因此,分析人士認為,燃油附加費與航空煤油在調整時間上已得到完善,但調整幅度上,二者關聯的透明度還有待明晰,“建議采取同比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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