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奔走半年,卻未能讓索賠進入法律程序。近日,渤海溢油事故索賠再成輿論焦點。
12月2日,在北京大學法學院舉行的環境公益訴訟中美研討會上,與會部分學者和法律人士討論了一種新的可能方案:到美國起訴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下稱康菲)。
當然,現階段到美國起訴康菲,只是一種學術探討,離行動尚遠。但此動議背后,是一個無奈的現實:河北、山東、天津等省市眾多海鮮養殖戶和漁民,遭受可能達10億元以上油污損失,可是賠償卻遙遙無期。
恰成鮮明對比的是,11月21日,國力遠不如中國的巴西,面對美國雪佛龍石油公司(下稱雪佛龍)在巴西海域的溢油事件,事發僅半個月就祭出罰款約2750萬美元、暫停該公司在巴西石油開采權兩項重罰。相形之下,國家海洋局、農業部近期對溢油索賠事宜頗為低調。
赴美起訴動議
據了解,赴美起訴康菲的動議并非沒有依據。在美國這個案例法國家,近期已有類似案例獲得美國法院的支持。
2007年,25位秘魯亞馬遜地區的阿丘爾原住民代表,正式在美國西方石油公司總部所在地洛杉磯提起訴訟,控訴西方石油公司在長達30年的時間中對其造成巨大損害。訴訟由當地的阿丘爾原住民領袖托馬斯·梅納斯·卡里哈諾領銜。提起訴訟的24人中,有10人是未成年兒童,包括一個已經去世的孩子。他們稱西方石油公司污染了當地的河流和土地,使毒害廣泛蔓延,破壞了原住民生活方式,導致當地居民患病,以及一個六歲男孩死亡。
西方石油公司隨即向美國法院提出“不方便法院”的管轄異議,要求案件回到秘魯審理。2008年4月,法院裁定此案應在秘魯起訴。原告隨即提起上訴。2010年12月6日,美國第九巡回上訴法院撤銷一審法院裁定,確定此案在美國繼續訴訟。后來,此案在美國被稱為“里程碑式的人權和環境污染訴訟”。
美國的上訴法院打破司法慣例,首次同意把美國公司在外國的污染案放在美國審理,根本原因是法院認為秘魯的法律制度從來沒有因環境污染補償過原住民,而被告也無法確信“秘魯法院有令人滿意地處理本案的能力”。
在上述的研討會上,多數學者認為,這個案例對于中國漁民、養殖戶向康菲索賠具有重要意義。“這起碼表明一種可能性,就是萬一他們認為自身權益在國內得不到保護,也可以到美國去起訴。”一位與會專家對財新記者表示。
參會的多位外國律師認為,由于康菲公司總部設在美國,其合作者中海油在香港上市,因此,到美國或香港起訴渤海溢油事故的責任方即康菲公司和中海油,是一個值得嘗試和可以選擇的方案。
事實上,早在10月中旬,北京華城律所律師賈方義、郭乘希就曾對媒體表示,如果國內無法立案(指養殖戶和漁民索賠),“將會到美國起訴康菲”。
然而,赴美起訴并非易事。因為上述秘魯原住民訴訟案在美周折已近四年,目前確定在美審理也僅是漫長戰役的開始,最終結果如何還難料知。
多位動議者也對記者表示,當下到美國起訴康菲,確實有些舍近求遠。他們呼吁中國官方盡早啟動索賠程序,并盡最大努力為受損養殖戶和漁民索賠提供幫助。
漁民索賠煎熬
赴美起訴的動議,與國內民間受損者處于法律困境直接相關。
12月1日,律師賈方義再一次失望。他代理的山東煙臺市扇貝養殖戶起訴康菲一案受理期限已過,但青島海事法院未給他任何回復。此前,他代理的多起針對康菲的索賠案,均未被相關法院受理。
渤海溢油事故發生半年以來,中國各級法院尚未受理任何一樁針對康菲的民間索賠訴訟。
面對巨額損失,河北省樂亭縣馬頭營鎮的安進龍正處于痛苦的煎熬之中。從2011年6月下旬開始,樂亭縣沿海岸灘陸續飄來零散原油,漁民養殖的貝、參、蝦、魚大量死亡。他個人130多畝海參養殖區的海參,陸續有約70%死亡,而往年正常死亡率僅為20%左右。他預估經濟損失達200多萬元。
該鎮海參養殖面積有4000余畝,2011年因海參意外死亡損失超過1億元。多位參與索賠的環境律師統計,河北、山東、天津、遼寧等省市的養殖戶和漁民,保守估計總損失應在10億元以上。
然而,半年過后,這些海污受損者不只難以提起訴訟,就連自己的損失是否與渤海溢油相關也無法被證實。他們自身沒有能力辨識損害海產品的油污是否就是康菲的溢油,各級海洋漁業部門也未及時監測并保存這些基礎資料。主管中國漁業的農業部數月前曾在河北省調查,只排除了死亡海鮮的病害因素,并未直接鑒定是否與油污有關。
更讓安進龍等受損者擔心的是,他們的命運可能與中國既往海上溢油事故受損者相同——根本得不到賠償,或得到很少的賠償。
他們的擔心不無道理,11月25日,在中國大連灣海上溢油事故事發近一年半之后,國務院終于對該次事故問責,14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責,29人被給予黨紀、政紀處分,中石油董事長蔣潔敏也被警告處分。然而,問責之后,受損養殖戶和漁民的賠償仍然懸而未決,至今連賠償方案也未形成。
大連溢油發生以來,受損者的法律訴訟因各方面的阻撓一直未被立案。大連政府官方則在受損者和肇事者中海油之間斡旋,希望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一個平衡點。但受損者認為政府討來的賠償少得可憐,無法接受。
“受損者想要公平、合理的賠償,而不是政府和稀泥般的調解結果。”一位參與此次渤海溢油索賠的律師說。
中國之慢與巴西之快
民間訴訟之難,根源在中國官方索賠遲遲未有實質行動。
11月11日,國家海洋局官方網站正式公布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原因的調查結論:經國家多個部委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溢油系康菲違規操作,造成的重大責任事故。
官方公布這個正式結論,距溢油事發已有五個月。彼時,外界一度猜測認為,結論發布后官方索賠應該會很快啟動。但時間又過去近一個月,官方未有絲毫動靜。
記者輾轉獲知,截至發稿,國家海洋局、農業部漁業局已制定了初步索賠方案,但方案還在更高層的審閱之中。何時正式起訴康菲,暫時未能確定。
中國處理康菲事故之慢,與2010年5月的墨西哥灣漏油事件中美國政府處置之快,形成鮮明對比。面對媒體的質問,國家海洋局解釋稱,兩事件溢油規模不能類比,墨西哥灣要大得多;美國屬發達國家,法治較為健全。
然而,2011年11月上旬,國力遠不及中國的巴西也發生海上溢油事故,巴西政府處置果斷而迅速,讓國家海洋局的上述解釋顯得多少有些蒼白。
11月7日至20日之間,發生在巴西坎波斯盆地弗拉德區塊海域的溢油,規模可能與中國渤海溢油相仿,甚至更小一些。漏油方估算溢油400到650桶之間,巴西官方認為可能達2000桶上下。而渤海溢油僅康菲單方面公布數字,就達3000多桶。另外巴西溢油油污帶面積一度達163平方公里,而渤海溢油最大的單日油污帶面積為158平方公里。
論及污染程度,此次巴西溢油顯然小于渤海溢油。巴西溢油點與海岸線相距370公里,出事鉆口在海平面之下1200米。與巴西溢油海域屬海洋寬闊之地不同,渤海是一個不到8萬平方公里的“海盆”,平均深度不足20米,溢油點距海岸線僅70余公里,海岸線上還分布著稠密的海鮮養殖點。
兩者有一點驚人相似,即事故發生時作業方均為美國大型石油公司。中國是康菲,巴西則是雪佛龍。更相似的是,兩家外國公司也均與所在國國有石油公司合作:中國是中海油,巴西則是巴西石油公司。
但兩國事故處理方式則大不相同。事發不到半個月,11月21日,巴西環境協會對雪佛龍開出5000萬雷亞爾(約合2750萬美元)的罰單,這是該機構對此類事件的處罰上限。23日,巴西國家石油管理局決定,暫停雪佛龍在該國的石油開采權,直到該公司澄清漏油原因。該管理機構還拒絕了雪佛龍此前提出的對弗拉德地區油田“鹽下層石油”進行開采的請求。巴西官方還對外宣稱,這僅是懲罰的開始。
據報道,相關分析師認為,巴西非常希望將雪佛龍漏油事件作為一個例子,以警示其他希望在未來開采巴西鹽下層油田的石油公司。
國內的相關學者則認為,相比巴西,中國或許更需要將康菲溢油作為一個例子,來警示眾多在中國開采海上油氣田的外國公司,以及其合作方中海油。
“但中國這個‘警示’,現在有點走向反面,即在中國海上溢油,后果并不嚴重。”一位海洋學者無奈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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