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在京表示,煉油企業是霧霾天氣直接責任者之一,但這并非因油企質量不達標,而是我國標準不夠,只有北京推行含硫量在10ppm以下的歐Ⅴ,但全國普遍為150ppm的歐Ⅲ,標準不提高,設備改造就上不去。
隨著近段時期不少地方嚴重霧霾天氣的一再出現,輿論紛紛將矛頭指向成品油油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承認煉油企業是霧霾天氣直接責任者之一,目前全國油品普遍為含硫量150ppm以下的歐Ⅲ標準,則既是對于油品質量差系造成霧霾天氣直接原因之一的證實,同時也是對于我國消費者“花世界上最貴的油錢買質量最差的汽油”說法的證實。而這種消費者“花世界上最貴的油錢買質量最差的汽油”現象,不單造成我國大氣污染程度被加重,而且也是對于廣大成品油消費者權益的侵損。
顯然,無論是出于有效降低大氣污染程度、控制霧霾天氣擴大蔓延的需要,還是從切實維護成品油消費者權益出發,都有必要盡快提高我國的成品油質量。令人欣慰的是,據報道,在霧霾天氣的壓力之下,國家開始加快油品升級的腳步,要求自2013年起全國車用汽油需置換至國Ⅳ標準,過渡期至年底12月31日。不過,有機構分析報告認為,油品升級在實際推行中或遭成本價格上漲的阻礙,從國Ⅲ質量標準升級為國V標準,成本價格將會有大幅提升,如果屆時國家不上調國內汽柴油零售價格,油品質量升級的時間或將有所推遲;某機構一分析師也認為,油品升級之后,對應的銷售價格上漲,消費者消費負擔加大,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其消費積極性。這似乎意味著,油品的升級必然要伴隨著油價的上漲,以油價上漲作為前提條件。
而其實,即便國家實行油品升級,成品油價格也沒有理由上漲。個中的道理其實非常簡單。當前我國消費者承擔著與國際上許多發達國家同樣高甚至更高的油價,但是買到的油品的質量卻比這些國家的油品質量要低很多。從這個意義上說,石油企業升級油品、讓消費者買到物有所值的成品油,實際上是其原本就應履行的義務,也是消費者理當享有的權利。
另一方面,兩大石油巨頭每年的業績報告都顯示其賺得盆滿缽滿,2011年總計日賺高達8億元之巨,這表明其完全具有自行消化由于油品升級帶來的成本上升壓力的能力。雖然設備改造或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煉油企業的虧損額度,但是石油巨頭如果將其銷售環節的利潤適度轉移至煉油環節,彌補相關虧損實際上也就綽綽有余。所以,石油巨頭沒有理由以油品升級為借口上漲油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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