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網訊: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5月16日發布了2012年年度股東大會文件,將在下周召開的股東大會上對公司章程中有關利潤分配條款進行修訂。
中石油股份表示,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在綜合考慮上市承諾、實際分紅水平及未來發展需要等因素的基礎上,建議對該公司章程第162條作適當修改并明確現金分紅比例不少于當年實現的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的30%.
在實際運行中,根據實際經營情況,該公司仍可按上市以來的慣例進行現金分紅。可以現金、股票或者法律法規許可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優先采用現金方式分配股利。
該文件中指出,董事會建議201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每股人民幣0.131元,末期股息派發基準日為6月5日,全部以現金形式派發。該項決議將于5月23日的股東大會上進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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