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檢驗檢疫局在洋浦口岸對滿載12.6萬噸撒哈拉原油的進境油輪實施船艙容量計重時,發現船方把油艙底部明水量計入貨物總量,經計算,該船原油含明水達283立方米,涉及貨值21.5萬美元。經與船方共同對量艙數據反復核對和溝通,促使船方同意更正艙單,從而幫助進口企業挽回上百萬元的經濟損失。
對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有關各方謹防進口原油“以水充油”欺詐行為,并提出建議:一是進口企業把好合同關,在合同中明確以卸貨港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重量證書作為最終結算依據,并訂明短重索賠條款;二是裝船時委托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及監裝;三是投保“原油數重量短重險”,保障自己的權益;四是檢驗檢疫機構加強對進口原油的檢驗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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