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網訊:在9月24日舉行的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上,《河南省減少污染排放條例(草案)》再次接受審議。區別治污,為油庫、加油站、油罐車加裝油氣回收裝置……一批新規擬上陣,對抗污染物排放。
在《條例(草案)》(審議修改稿)中,增加“省、省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環境容量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劃定本轄區內減少主要污染物排放的重點控制區域、流域,進行綜合治理”。對于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區域,環保和相關部門暫停該區域內新增的會導致污染增加的項目審批。
十面“霾”伏,何為元兇?據悉,油氣揮發性有機物具有復雜的化學成分,多含苯類、醛類、酚類等致癌致畸成分,通過化合作用,生成PM2.5,是造成霧霾天氣的重要原因。
《條例(草案)》中增加了“油庫、加油站、油罐車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建設安裝油氣回收裝置,并保證正常運行”。
如果不裝這種回收裝置、或者不能保證正常運行的,將由縣級以上政府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油庫、加油站處以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油罐車所有者或經營者處1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條例(草案)》中增加“重點排污單位應當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保持污染防治設施的正常使用”。
若違反此規定,由縣級以上政府環保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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