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貨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已經進入沖刺階段。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昨日(6月26日)在證監會例行新聞發布會上透露,證監會正會同有關單位和部門,統籌原油期貨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這些準備工作預計需要3個月左右時間。
與此同時,《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從事境內特定品種期貨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昨日正式發布,并將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證監會確定原油期貨為首個我國境內“特定品種”。
證監會期貨監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辦法的發布意味著原油期貨正式上市進入倒計時。2014年12月,中國證監會已批準上海期貨交易所在其國際能源交易中心開展原油期貨交易。
張曉軍透露,下一步,證監會將會同有關單位和部門,統籌原油期貨上市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包括協調配合相關部委出臺原油期貨配套政策、審批上海期貨交易所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章程及交易規則;指導做好業務規則準備、會員招募、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參與、市場宣傳培訓、投資者教育等工作。
他說,上述工作預計需3個月左右完成。這也意味著原油期貨有望在今年三季度正式上市。
近期,財政部、國稅總局、海關總署,已分別就原油期貨保稅交割涉及的相關問題制定并發布了相關規則,央行、外管局正在制定原油期貨的外匯配套辦法等規則,上期所等部門則將制定發布后續配套細則。
上述負責人表示,原油期貨是我會確定的第一個允許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經紀機構參與的境內特定品種,確定“特定品種”須從我國商品現貨和期貨市場的發展實際出發,統籌考慮人民幣資本項目開放進程、實體企業及金融機構參與程度,以及期貨市場的風險控制能力等諸多因素,穩步有序推進期貨品種的國際化步伐,并在實踐中不斷積累監管經驗。
該負責人表示,按照“成熟一個推出一個”的思路,證監會將確定“特定品種”的開放順序并對外公布。
網站聲明:本網部分文章、圖片來源于合作媒體和其他網站,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的目的在于發揚石化精神,秉持合作共贏理念,傳遞更多石油化工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有版權問題,請與我們聯系,我們將盡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