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6月27日-7月2日在北京舉行。昨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2015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
劉家義介紹了中央企業審計情況。主要審計了中國石化、南航集團、中鋁公司等10戶中央企業,并抽查了中央企業部分境外業務管理情況。這些企業不斷完善制度、加強管理、開拓市場,資產和收入規模持續增長。
審計發現的央企收入不實等主要問題引發關注。企業經營成果不實,有的存在違反廉潔從業規定問題。審計發現,10戶企業資產、收入和利潤不實分別為64.06億元、585.82億元和71.96億元;工程建設、物資采購和投資中不規范問題涉及808.76億元,造成損失浪費等20.84億元。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中國電子、中國海油、港中旅集團等7戶企業所屬的8家單位違規發放津補貼等591.23萬元,涉及64名單位領導班子成員;10戶企業所屬的70家單位存在違規購建樓堂館所、超標準辦會購車、公款旅游、打高爾夫球等問題涉及11.16億元。
對企業追責問責制度機制不健全、違規決策等問題較為突出。對近年審計發現的企業失職瀆職、違反相關政策規定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等造成損失問題,監管部門履行督促整改、追責問責、報告公告等職責不到位,也未明確企業重大損失確認和追責問責標準,主要依靠企業自行追責問責,造成約束薄弱,使一些問題屢審屢犯甚至積聚。此次審計抽查10戶企業的284項重大經濟決策中,有51項存在違規決策、違反程序決策、決策不當等問題,造成損失浪費等126.82億元;發現47起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涉及295.02億元,其中16起涉及金額均超過億元,94名責任人員中有26名為企業負責人。對上述問題,10戶企業已追回資金27.43億元,建立健全規章制度609項,處理453人次。北京商報綜合報道
176億元 水污染防治資金未能有效使用
審計公告顯示,用于水污染防治的財政資金中,有176.21億元財政資金未能有效使用。審計還發現,存在預算分配與專項規劃銜接不夠以及一些地區環保相關執法不嚴格等問題。18個省中,9個省納入“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規劃的項目中有1684個(占44%)未得到中央相關補助,而7個省獲得補助的2135個項目(相當于其規劃項目的63%)不屬于規劃范圍。
3.86億元 工傷保險基金被騙取挪用
工傷補償和康復政策未完全落實到位,工傷預防費和浮動費率制度建設及執行滯后,有3.86億元資金存在騙取冒領、擠占挪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2016年2-3月,審計署對北京、山西、遼寧、吉林等17個省市2013-2015年工傷保險政策執行情況和工傷保險基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重點審計了17個省的省本級和所屬7個副省級城市、11個地級市。
8.43億元 扶貧資金長時間閑置
公告顯示,基層扶貧資金監管比較薄弱,1.38億元被騙取套取或違規使用。審計還發現有8.43億元扶貧資金長時間閑置,7個單位在扶貧開發工作中違反規定收取項目推廣費、設計費等1249.36萬元主要用于彌補經費等支出,扶貧項目管理不善、2.99億元資金未發揮效益或形成損失浪費,部分扶貧資金分配未充分考慮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情況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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