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保監局20日公布對中華聯合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因違法向車主贈送汽油充值卡,浙江保監局決定對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罰款人民幣30萬元;對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總經理周波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0萬元;對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副總經理何國生警告,并罰款人民幣4萬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以下簡稱《保險法》)的有關規定,浙江保監局對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違法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意見。當事人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及周波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聽證申請。現本案已審理終結。
一、 違法事實和證據
2015年8月至12月,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先后4次發文,要求下轄各中心支公司開展“中華好司機”車險團購活動。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下轄各中心支公司根據“中華好司機”車險團購活動要求,向車主(投保人、被保險人)贈送汽油充值卡,合計684.1萬元。
周波時任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總經理,主持全面工作,直接主導和推動了上述違法行為,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何國生時任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副總經理,分管車輛保險部、網電事業部,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上述違法事實有總經理室分工文件、調查筆錄、情況說明、費用報銷憑證、領取油卡客戶抽查清單及責任人任職文件等證據材料證明。證據充分,足以認定。
二、 行政處罰依據及處罰決定
上述行為違反《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四)項,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一條,浙江保監局決定對中華聯合浙江分公司罰款人民幣30萬元。
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浙江保監局決定對周波警告,并罰款人民幣10萬元。
依據《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浙江保監局決定對何國生警告,并罰款人民幣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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