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3月26日獲悉,淄博市工商局日前公布了2016年11月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檢結果,共組織抽檢成品油209組商品,其中3組不合格。
據了解,此次抽檢根據《山東省工商局關于開展全省流通領域成品油質量抽檢工作的通知》(魯工商明電〔2016〕117號)要求,由淄博市工商局具體組織實施淄博市抽檢任務的相關工作。
根據相關檢測標準,3組不合格成品油的抽樣地址及不合格項目分別為:
高青順泰加油站銷售的“車用柴油(V)”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是閃點(閉口)℃/28.0(標準為不低于55);
桓臺縣侯莊供銷社加油站銷售的“車用柴油(V)”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是硫含量mg/kg,19(標準為不大于10);
淄博正山石化銷售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銷售的“車用汽油(V)”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是抗爆性(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數)94.4/89.4(標準為不小于95/不小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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