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浙江邊防總隊直屬支隊官兵在違法船舶上貼封條 浙江邊防總隊直屬支隊乍浦邊防派出所半個多月時間里克服重重困難,成功破獲嘉興海域首起非法買賣成品油案件,涉案的近300噸非法成品油被依法沒收。
登船查封、蹲點抓人、開船抽油,今年1月底至2月上旬,浙江省公安邊防總隊直屬邊防支隊乍浦邊防派出所克服重重困難,成功破獲一起非法買賣成品油案件,從一條擱淺的船舶上當場查獲成品油近300噸。
非法買賣成品油,一直是邊防部門嚴防和重點打擊的違法犯罪行為之一,這也是杭嘉海域破獲的首起該類案件。昨天,乍浦邊防派出所對外披露了該案的詳情。
今年1月25日深夜,在全省邊防開展的“今冬明春沿海治安管控專項行動”中,乍浦邊防派出所根據線索,掌握杭州灣海域顧山島附近海域有一條擱淺船舶,存在非法買賣成品油之嫌。這一情況引起了乍浦邊防派出所的高度重視,由精干力量組成的專案組當即成立。
目標船舶擱淺在海邊灘涂,受限于潮水水位、風雪天氣、缺少船舶等客觀條件,辦案民警幾次嘗試登船無果,為了確保萬無一失,只能輪流24小時值班備勤看護。直至1月30日,成功登船,發現船上有油艙14個、油管8根,從而認定該船系油料運輸船。天氣依舊惡劣,船體又處于傾斜狀態,為了確保案件順利偵破,專案組人員克服困難,當天便完成了對14個油艙的抽樣取證,并對船舶進行了查封。成品油抽樣被第一時間送往杭州檢測,經鑒定,為0號柴油。
此時,又一個難題擺在面前。“嫌疑船舶上沒人,如果找不到嫌疑人,只能以無主公告的形式辦理該案,這樣辦理時間跨度長,至少需要大半年,而且會耗費更多的人力、物力。”乍浦邊防派出所干事李斌說,“只有盡快找到嫌疑人,才能順利辦結案件。”
不過,專案組的腳步并未因這一難題而停下。潮水即將迎來大潮期,嫌疑人會不會趁漲潮設法登船?如果推測成立,這將是打破辦案僵局的最好契機。“哪怕有一線機會也不能放過,我們繼續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備勤,特別是加強夜間巡邏。”李斌說。
轉折點很快來到,1月31日凌晨2點左右,兩個黑影出現在岸邊,巡邏民警高度警惕,立即上前詢問,對方支支吾吾,有重大嫌疑。經進一步信息比對和案情研判,專案組于2月1日上午在海鹽縣一賓館內將包括船老板王某某在內的6名人員抓獲。
涉案的這6名人員均是溫州文成人,這條載有成品油的無名船舶系其中的王某某剛買來不久。經查,今年1月17日,王某某以四千余元一噸的價格從某海區上的大船上購買400余噸柴油。當晚,王某某安排駕駛員蘇某某駕船前往取油并支付貨款190余萬元,期間未辦理任何購買手續。
“1月20日凌晨在返回途中擱淺,駕駛員對水域情況不熟悉,操作上出現一定問題,船只發生故障失去動力,而且船體發生了傾斜,漏掉了部分油品。之后,船老板王某再雇傭漁民船只將船拖到了顧山島附近海域,想等修好船后再次啟程,并準備在杭州灣海域這一帶找買家。”李斌說。
2月3日,乍浦邊防派出所聯系海事部門,再次登上涉案船舶,在克服潮水水位等實際困難的情況下,通過海事船舶、漁船將涉案船舶移靠至海鹽海事碼頭。2月9日,這起前后耗時半個多月時間的案件終于畫上句號,當天,在邊防、海事、漁政、中石化等相關單位的通力合作下,順利完成了持續6個多小時的抽油工作,共從涉案船舶上抽取出近300噸成品油。
《浙江省沿海船舶邊防治安管理條例》規定,公安邊防部門查獲無合法齊全手續運輸、儲存、買賣成品油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涉嫌走私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移交海關統一處理。海關總署、公安部、商務部等六部委《關于嚴格查禁非法運輸、儲存、買賣成品油的通知》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內海、領海、界河、界湖和海關附近沿海沿邊規定地區運輸、儲存、買賣成品油無合法、齊全手續的,由海關、公安(邊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通知的規定,對無合法、齊全手續的成品油依法予以沒收,不得罰款放行。
根據上述規定,浙江省公安邊防總隊直屬邊防支隊最終依法對王某無合法齊全手續購買的成品油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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