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視情況而定。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成品油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5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按照現行政策規定, 以外購、進口和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潤滑油(以下簡稱應稅油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準予從成品油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應稅油品已納消費稅稅款。同時文件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外購應稅油品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其取得的外購應稅油品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時間為2014年11月28日(含)以前的,按照調整前的成品油消費稅稅率計算扣除消費稅;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時間為2014年11月29日(含)以后的,按照調整后的成品油消費稅稅率計算扣除消費稅。納稅人以進口、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油品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分別依據《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計算扣除應稅油品已納消費稅稅款。
因此,貴公司收到的外購油品發票應按照開具時間不同,選擇不同稅率進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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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成品油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5號)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按照現行政策規定, 以外購、進口和委托加工收回汽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潤滑油(以下簡稱應稅油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準予從成品油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應稅油品已納消費稅稅款。同時文件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納稅人外購應稅油品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其取得的外購應稅油品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時間為2014年11月28日(含)以前的,按照調整前的成品油消費稅稅率計算扣除消費稅;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時間為2014年11月29日(含)以后的,按照調整后的成品油消費稅稅率計算扣除消費稅。納稅人以進口、委托加工收回應稅油品連續生產應稅成品油,分別依據《海關進口消費稅專用繳款書》《稅收繳款書(代扣代收專用)》,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計算扣除應稅油品已納消費稅稅款。
因此,貴公司收到的外購油品發票應按照開具時間不同,選擇不同稅率進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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