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科經委、經委(商務委),各成品油經營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經營行為,根據商務部《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和《上海市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成品油經營企業2017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年檢范圍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取得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
二、年檢時間
年檢時間為2018年6月4日至8月3日。
三、年檢內容
(一)企業貫徹落實《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安全監管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成品油供應渠道保障成品油供應質量的通知》〔滬經信運(2012)672號〕的情況;
(二)企業貫徹落實《上海市公安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安監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散裝汽油購銷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滬公發(2014)278號〕的情況;
(三)企業貫徹落實《上海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安全監管局、市消防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委關于印發〈上海市加油站單層罐改雙層罐或設置防滲池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滬環保自(2017)182號〕和《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加強本市加油站雙層罐設施改建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滬經信運(2016)915號〕的情況;
(四)成品油供油協議的簽訂、執行情況;
(五)2017年度企業成品油經營狀況;
(六)企業及其基礎設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及有關技術規范要求;
(七)企業在質量、計量、安全、環保、誠信等方面有無違法違規行為;
(八)企業的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
(九)企業近年來股權有無變更,如有變更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
四、年檢程序
(一)本市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須于6月20日前將年檢有關材料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檢查。
(二)本市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通過網上直接填報相關資料(網址為:jjyx.sheitc.gov.cn/oil),同時須于6月20日前將年檢有關材料報送各區區科經委、經委(商務委)進行初檢(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自營或控股的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除外)。
(三)各區經濟信息化委、經委(商務委)于7月6日前在網上(網址同上)對所轄區域內所有成品油零售企業出具年度檢查初檢意見,并將本區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初檢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及企業上報的有關材料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復查。
(四)市經濟信息化委將于8月下旬在www.sheitc.gov.cn網站上公告首批2017年度成品油經營企業年度檢查合格名單。
五、年檢材料
(一)《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年度檢查登記表》(見附件2)或《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年度檢查登記表》(見附件3);
(二)《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或《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或《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正本、副本原件);
(三)有效期內、符合《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要求的供油協議(復印件);
(四)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及加蓋2018年工商部門材料證明章的股份狀況證明材料(復印件);
(五)安全監管部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六)根據抽檢要求提供2017年成品油購進及銷售的憑證、票據或臺賬;
(七)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成品油罐裝零售管理情況的自檢報告(包括罐裝零售管理制度、罐裝零售量及人次等);
(八)加油站單層罐改雙層罐完成情況相關材料:(1)換罐需提供新罐出廠質保書、施工報告以及第三方油氣監測報告;(2)襯罐需提供上海石油行業協會驗收單及相關附件;(3)未完成改造的加油站,提交改造工作計劃安排。
六、年檢要求
本市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的年檢,分別采取從簡和從嚴的原則:對具有煉廠資源、在本市成品油市場供應保障有力的零售經營企業簡化年檢手續,對供應保障不力、被有關部門處罰或被媒體曝光的零售經營企業實行年檢從嚴。
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檢的企業,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資格。對年檢不合格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資格。
各區科經委、經委(商務委)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由分管領導牽頭,落實專人負責,按照全市統一時間節點做好初檢工作。要利用此次年檢,重點對本地區成品油經營企業的經營情況和市場供應保障情況進行檢查。
各成品油經營企業要嚴格按照各項要求,認真如實做好自檢工作,并積極配合好市、區主管部門進行核查。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4月16日
(聯系人:邵敬,馬志力;聯系電話:23119344,6080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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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規范成品油經營行為,根據商務部《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和《上海市成品油市場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現就做好成品油經營企業2017年度檢查(以下簡稱年檢)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檢范圍
年檢范圍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取得成品油批發、倉儲、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
二、年檢時間
年檢時間為2018年6月4日至8月3日。
三、年檢內容
(一)企業貫徹落實《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安全監管局、市國稅局、市工商局、市質量技監局、市公安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成品油供應渠道保障成品油供應質量的通知》〔滬經信運(2012)672號〕的情況;
(二)企業貫徹落實《上海市公安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安監局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散裝汽油購銷安全監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滬公發(2014)278號〕的情況;
(三)企業貫徹落實《上海市環保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安全監管局、市消防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交通委關于印發〈上海市加油站單層罐改雙層罐或設置防滲池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滬環保自(2017)182號〕和《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加強本市加油站雙層罐設施改建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滬經信運(2016)915號〕的情況;
(四)成品油供油協議的簽訂、執行情況;
(五)2017年度企業成品油經營狀況;
(六)企業及其基礎設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及有關技術規范要求;
(七)企業在質量、計量、安全、環保、誠信等方面有無違法違規行為;
(八)企業的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是否在有效期內;
(九)企業近年來股權有無變更,如有變更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
四、年檢程序
(一)本市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須于6月20日前將年檢有關材料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檢查。
(二)本市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通過網上直接填報相關資料(網址為:jjyx.sheitc.gov.cn/oil),同時須于6月20日前將年檢有關材料報送各區區科經委、經委(商務委)進行初檢(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自營或控股的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除外)。
(三)各區經濟信息化委、經委(商務委)于7月6日前在網上(網址同上)對所轄區域內所有成品油零售企業出具年度檢查初檢意見,并將本區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初檢情況匯總表(見附件1)及企業上報的有關材料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復查。
(四)市經濟信息化委將于8月下旬在www.sheitc.gov.cn網站上公告首批2017年度成品油經營企業年度檢查合格名單。
五、年檢材料
(一)《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企業年度檢查登記表》(見附件2)或《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年度檢查登記表》(見附件3);
(二)《成品油批發經營批準證書》或《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或《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正本、副本原件);
(三)有效期內、符合《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要求的供油協議(復印件);
(四)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及加蓋2018年工商部門材料證明章的股份狀況證明材料(復印件);
(五)安全監管部門核發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六)根據抽檢要求提供2017年成品油購進及銷售的憑證、票據或臺賬;
(七)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成品油罐裝零售管理情況的自檢報告(包括罐裝零售管理制度、罐裝零售量及人次等);
(八)加油站單層罐改雙層罐完成情況相關材料:(1)換罐需提供新罐出廠質保書、施工報告以及第三方油氣監測報告;(2)襯罐需提供上海石油行業協會驗收單及相關附件;(3)未完成改造的加油站,提交改造工作計劃安排。
六、年檢要求
本市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的年檢,分別采取從簡和從嚴的原則:對具有煉廠資源、在本市成品油市場供應保障有力的零售經營企業簡化年檢手續,對供應保障不力、被有關部門處罰或被媒體曝光的零售經營企業實行年檢從嚴。
對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年檢的企業,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資格。對年檢不合格的企業,責令其限期整改;經整改仍不合格的,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資格。
各區科經委、經委(商務委)要高度重視年檢工作,由分管領導牽頭,落實專人負責,按照全市統一時間節點做好初檢工作。要利用此次年檢,重點對本地區成品油經營企業的經營情況和市場供應保障情況進行檢查。
各成品油經營企業要嚴格按照各項要求,認真如實做好自檢工作,并積極配合好市、區主管部門進行核查。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4月16日
(聯系人:邵敬,馬志力;聯系電話:23119344,60805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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