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媒體上一條“濰坊抽檢液化氣,液化氣中摻二甲醚最高罰十萬”的消息奪人耳目,聯系到今年初開始暴發的幾起液化氣摻混事故,二甲醚似乎已經成了人人喊打的目標,各地紛紛開始禁止二甲醚作為民用燃料使用。
然而,對此,二甲醚生產企業卻大呼冤枉。
“相關質量監督部門沒有對液化氣分裝環節進行有效監管,而是一出問題就一刀切地禁止摻混二甲醚。摻混在液化氣中只要不超過20%就應該是安全的,但現在不少加氣站因為每噸液化氣價比二甲醚價格低了2000元左右,就不按比例隨意在液化氣中摻混二甲醚,結果出了事,二甲醚企業卻受了連累。”接受采訪的二甲醚生產企業幾乎異口同聲。
“作為清潔能源,二甲醚曾經歷過前所未有的輝煌,然而,目前在應用中卻遇到了不公平的對待,甚至是受到了歧視。全國現已有800多萬噸二甲醚年生產能力,但由于實際產量只有200多萬噸,開工率明顯不足。”廣東省政協委員劉立平、廣東東莞市九豐化工有限公司的負責人都忿忿不平地對CCIN記者說。
據了解,2007年8月,建設部發布了《城鎮燃氣用二甲醚》標準,明確了二甲醚在城市燃氣領域的合法身份。二甲醚由此盛極一時,產能成百倍增長,頗有清潔能源黑馬的氣勢。但是,2008年3月,國家質檢總局發布了《關于氣瓶充裝有關問題的通知》,又使得二甲醚在民用燃氣領域的推廣受阻。至2008年下半年,正值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二甲醚受此影響一蹶不振。有數據表明,2009年,二甲醚企業平均開工率在15%~35%之間徘徊,個別企業停車已達1年之久。
正當二甲醚業到了觸底反彈之時,卻又趕上了液化氣摻混“嚴打”事件。今年以來,國內對于二甲醚液化氣摻混已有不下10次大大小小的區域性嚴查,很多地方都在禁止摻混。這對二甲醚企業而言是沉重的打擊。岳陽漢臣石化有限公司的一位總經理說:“我們是正規企業,有正規營業執照,沒想到現在卻落到這個地步。”
企業表示,液化氣摻混事故的發生,并不是二甲醚產品或二甲醚企業的錯,而是管理不規范所致。CCIN記者調查發現,由于各地配套標準不統一、不完善,相關部門監管不力,二甲醚一直在通過“灰色途徑”流入市場,并被隨意摻混。據調查,去年第四季度,廣州市質監局抽檢了全市33家液化氣站,有12家違規添加二甲醚,甚至包括一些大型液化氣企業下屬的氣站。
廣州一家大型液化氣公司負責人也承認,現在監管部門統一要求所有的液化氣公司都不得在民用液化氣中摻混二甲醚,但很多中小型氣站,特別是私人承包的氣站仍在偷偷摻混二甲醚。任意地摻混帶來更多的安全隱患,監管起來也難。
“我們都知道,二甲醚作為清潔的替代燃料,在替代煤氣、LPG和柴油等方面具有巨大的市場潛力,對我國能源結構調整和環境保護等也有著重要意義。然而,標準的不統一和使用的監管不力,卻使得目前一些下游用戶唯恐避之不及,企業也受到嚴厲打擊,整條產業鏈亦變得脆弱無比。”九豐化工公司的有關負責人表示。
CCIN記者采訪了多家燃氣銷售企業和二甲醚生產企業,他們認為盡早出臺二甲醚作為民用燃氣的規范標準,同時加強對使用的管理,是解決目前尷尬現狀的最佳出路。
有些地區已經出臺了相關標準和規范,比如2007年8月,山東省建設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省公安廳聯合出臺文件,批準臨沂久泰能源二甲醚作為民用燃氣應用;2009年7月,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下發了《關于二甲醚作為城鎮燃氣推廣使用的意見》,確定二甲醚作為一種新型民用燃料在全省推廣使用;2009年12月,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發布了《液化石油氣二甲醚復合燃料》地方標準并正式實施,標準中明確規定,二甲醚在液化石油氣復合燃料中的比例不得大于20%。
另據了解,目前常造成安全隱患的二甲醚腐蝕鋼瓶橡膠圈的技術問題也已得到破解,廣東省燃氣商會的專業人士認為,民用液化氣按20%的比例摻混二甲醚是可行的,只是需要定期檢測鋼瓶、確保安全就可以,即使用現有鋼瓶充裝二甲醚也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