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外媒消息,據伊朗邁赫爾通訊社星期二報道,伊朗暫停了與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在海灣地區總額160億美元的天然氣田開發協議,目的是推動中方履行其在附近一塊氣田的開發義務。
該通訊社援引伊朗帕爾斯石油和天然氣公司董事總經理穆薩.索里的話說,“目前的首要任務是開發雙方共享的油田和氣田,特別是南帕爾斯氣田。”
伊朗與中石油2009年簽署了南帕爾斯氣田第11期總額47億美元的開采合同,但目前開采進度只完成了10%,而非計劃的17%。伊方指出,中國國家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拖延南帕爾斯氣田第11期工程的進度,令伊朗官員不滿,他們甚至對中方發出了最后通牒。
伊朗和中海油在2006年9月簽署了總額150億美元的合同,開發北帕爾斯氣田, 但中方還沒有開始這一項目的運作活動。
這兩個氣田都位于海灣地區。南帕爾斯氣田由伊朗和卡塔爾分享。屬于伊朗的氣田開發工程共分29期,共有大約14萬立方米的天然氣,相當于全球大約8%的天然氣儲量, 可裝滿180億桶以上的液化氣。
伊朗非常重視第11期工程,因為德黑蘭計劃利用這塊氣田供應伊朗在海灣有史以來的第一個液化天然氣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