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水利部副部長胡四一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了《國務院關于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的意見》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等方面情況時表示,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給予“三條紅線”指導方針。
胡四一稱,關于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標準和目的根據中國標準來制定。所謂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目標,實際上是一種紅線,體現在“三條紅線”上。紅線是什么概念呢?“紅”就意味著是最嚴格,“線”是一個管控的目標。所以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實際上是最嚴格的水資源的管控目標。
“三條紅線”實際上是中國水資源開發利用的一個底線,一旦突破這樣的底線,經濟社會發展就要受損,生態環境就要受到嚴重的影響。
“嚴”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一是管理目標更加清晰;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尤其是用水總量的控制定在2030年,是要求它不超過7000億立方米。7000億立方米實際上是我們在這一段時間之內可利用的一個最大量。除了紅線目標之外,為了實現這樣紅線目標,還提出了2015年和2020年階段性的控制目標。
二是體現在制度體系更加嚴密;在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框架下,要完善和細化用水總量的控制制度,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水資源論證制度,計劃用水制度,水功能區管理制度等各項制度的具體內容和要求,使得每一項水資源的開發利用、節約保護的行為都有章可循。
三是管理措施更加嚴格;有四點:第一點,對取用水總量已經達到或者超過控制指標的地區,要暫停審批建設項目的新增取水。第二點,對于取水總量接近控制指標的地區,就要限制審批新增取水。第三點,制定節水的強制性標準禁止出售不符合節水強制性標準的產品。第四點,對現狀的排污量如果超出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總量的地區,要限制審批新增的取水,限制審批入河排污口。
四是責任主體更加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要對水資源管理和保護負總責,制定相應嚴格的考核和問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