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網消息:(記者 曾旺)央企履行企業社會責任將有“法”可依。1月4日,國務院國資委發布《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要求中央企業結合企業實際參照執行。
《意見》共四部分、二十條,對中央企業充分認識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意義和央企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思想、總體要求、基本原則、主要內容與措施作了具體說明。
《意見》要求,中央企業增強社會責任意識,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成為依法經營、誠實守信的表率,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表率,以人為本、構建和諧企業的表率,努力成為國家經濟的棟梁和全社會企業的榜樣。
《意見》指出,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要堅持以下基本原則。即,堅持履行社會責任與促進企業改革發展相結合,把履行社會責任作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提高綜合競爭力的重要內容,深化企業改革,優化布局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又好又快發展。堅持履行社會責任與企業實際相適應,立足基本國情,立足企業實際,突出重點,分步推進,切實取得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成效。堅持履行社會責任與創建和諧企業相統一,把保障企業安全生產,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幫助職工解決實際問題放在重要位置,營造和諧勞動關系,促進職工全面發展,實現企業與職工、企業與社會的和諧發展。
多年來,中國石油以“奉獻能源、創造和諧”為企業宗旨和核心價值觀,忠實履行黨和國家賦予國有重要骨干企業的經濟、政治、社會三大責任。在為社會奉獻能源、創造財富的同時,中國石油努力實現能源與環境、生產與安全、企業與員工、企業與社會的和諧發展,積極參與扶貧幫困、捐資助教、賑災救危、支持奧運等活動。2006年和2007年,中國石油連續兩年榮獲“人民社會責任獎”。
2007年2月,中國石油集團發布首份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并建立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發布制度。報告發布一年來,中國石油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意識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深化。如今,履行社會責任已經提升到公司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國石油履行社會責任的體制與機制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
中國石油還積極加強企業間交流與國際合作,與國內外企業社會責任研究組織與機構長期保持著良好的溝通與合作。2007年,中國石油專門派員參加了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峰會。
中國石油相關部門負責人表示,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指導意見的出臺,使中國石油履行社會責任的目標更加明確、步伐更加扎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