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江蘇省環保廳獲悉,2008年江蘇省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上嚴格執行“四不七限”原則,嚴把污染控制的第一道“關口”。
據介紹,“四不”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和重要生態功能區定位的項目一律不批、達不到環境標準的項目一律不批、清潔生產水平偏低和排污總量核定不清或平衡途徑不落實的項目一律不批、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總量超標的一律不予通過。
“七限”是指對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未達到標準的、跨行政區域河流交界斷面水質未達到控制目標的、排污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未按時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未按計劃完成污染減排任務的、重點治污工程建設嚴重滯后或建成后不按有關要求運行的、違法違規審批造成嚴重后果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
此外,江蘇環保廳要求蘇北地區嚴格執行新的化工項目準入標準,審批制革、化工、印染、電鍍、釀造等五類項目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報江蘇省環保廳批準。
據介紹,“四不”是指不符合產業政策和重要生態功能區定位的項目一律不批、達不到環境標準的項目一律不批、清潔生產水平偏低和排污總量核定不清或平衡途徑不落實的項目一律不批、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總量超標的一律不予通過。
“七限”是指對地表水環境功能區水質未達到標準的、跨行政區域河流交界斷面水質未達到控制目標的、排污總量超過控制指標的、未按時完成淘汰落后產能任務的、未按計劃完成污染減排任務的、重點治污工程建設嚴重滯后或建成后不按有關要求運行的、違法違規審批造成嚴重后果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暫停審批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
此外,江蘇環保廳要求蘇北地區嚴格執行新的化工項目準入標準,審批制革、化工、印染、電鍍、釀造等五類項目時,必須按有關規定,報江蘇省環保廳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