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意社05月15日訊
2011年,隨著《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山西省焦化行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發布,全省焦化行業拉開了兼并重組序幕。
近日,省政府印發了《山西省焦化行業兼并重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標志著全省焦化行業兼并重組即將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
《實施方案》提出,焦化行業兼并重組的目標是:到2015年底,我省焦化產業初步形成“焦化并舉、上下聯產”的格局,奠定新型煤化工產業跨越發展的基礎。
三大模式:為兼并重組提供多元路徑
縣域示范模式:選擇了介休市作為焦化行業區域性兼并重組試點。筆者獲悉,在焦化企業相對不集中的情況下,該市在園區規劃,完善公共基礎設施,協調企業進行污水集中處理,安排化產集中加工等工作中,已有較為系統的考慮。
園區示范模式:選擇了孝義市梧桐工業園為示范點,重在研究特大型園區如何科學規劃與具體落實的問題。據悉,孝義市計劃將現有焦化產能整合成3戶特大型集團入駐梧桐工業園區,其在園區規劃、項目建設、環境容量、公共設施、分工協作等方面的探索,將為全省其他的特大型園區規劃和建設,起到可行的借鑒作用。
企業示范模式:選擇了煤焦化聯合重組的潞安模式、鋼焦聯合重組的立恒模式、煤焦聯合重組的陸合模式、焦與化聯合重組的陽光模式、焦與焦聯合重組關小上大的金巖模式以及焦與焦聯合重組采用股份制方式的萬鑫達模式等六類模式,以期通過這些模式探索有實力的企業整合周邊焦化企業。
精深加工:不斷延伸化產品鏈條
化產精深加工不足,一直是我省焦化行業發展的短板。一位焦化企業負責人感慨地說:過去,省內焦化企業總擺脫不了“為他人做嫁衣”的角色。
針對這種情況,《實施方案》提出,要突出化產品產業鏈的延伸。如利用焦爐煤氣發展甲醇、清潔燃料等產業;加大粗苯的省內轉化率,發展各類具有廣闊市場前景的化工新材料;扶持一批煤焦油加工高新技術企業,重點發展各類化工中間體、新型碳材料等產業鏈。
《實施方案》要求,省內現有大型化產加工企業,要以股份制的形式,與特大型企業和園區共建化產集中加工平臺,各化產集中加工平臺輻射半徑內的焦化企業,要入股化產集中加工平臺的建設,形成長期的合作關系,把區域內的甲醇、煤焦油、粗苯等化產品集中起來進行加工。
同時,為了避免“剃頭挑子一頭熱”的情況,不同地區、不同主體的化產加工平臺,在產業鏈延伸上將有所區分和側重,一種產品的深加工不應涉及到每個企業,同時也將避免一家企業什么產品鏈都嘗試的情況,產品要在做“深”和做“精”上下功夫。
對二次互換分工后的深加工裝置,《實施方案》提出:要圍繞各特大型園區(或集中區)和企業進行布置,同一區域內,不得重復建設同類型的化產集中加工和深加工項目,這將使項目向集約化發展。而對于一些產量較小、經濟附加值較大、適合發展精細化工的二次加工產品,將扶持一批有技術的中小企業來進行專業深加工。
政策給力:《實施方案》提出了三大政策
——在推進產業升級方面,著力在優化產業布局和提高產業集中度上做文章。對待新上項目,提出了高于國家標準的要求:今后的產能置換建設項目,原則上必須建在園區,炭化室高度6米以上,產能必須達到200萬噸以上;為了促進化產集中加工,《實施方案》提出,要采用大型化產加工裝置,焦爐氣制甲醇年生產能力要達到10萬噸或以上,煤焦油年加工能力要達到30萬噸或以上,粗苯年加工能力要達到10萬噸或以上;產能置換建設項目前期工作批準后,兩年內必須完善手續并核準,核準后兩年內必須建成投產,否則批文失效。
——在淘汰落后產能方面,產能已置換的焦化項目,原則上在新項目建成投產前關停,但不得遲于《指導意見》中規定的期限;應當關停淘汰的焦化企業,必須按期關停;對于列入2012以前年度淘汰計劃未關停的項目和《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對全省焦化項目實施分類處置的通知》(晉政發[2005]13號)發布后違規建設的項目,立即采取“五停”措施,進行清理關停。淘汰單套加工規模10萬噸/年以下的煤焦油加工裝置、酸洗法粗(輕)苯精制裝置,原則上不再新建無焦化企業為依托的煤焦油粗加工和苯精制裝置;對于國家產業政策沒有要求強制關停而確需關停的企業,應當根據爐型、裝備水平、固定資產凈值等情況給予一定補償。
——在扶持主體企業方面,考慮到焦化項目投資較大,提升焦化產業裝備技術水平面臨著較大壓力的實際情況,《實施方案》在提供資金支持、減輕企業負擔、煤源保障、運力傾斜、土地供給、環境容量、稅務優惠等方面都提出了針對性的政策和措施,相比《指導意見》更具體、更具有可操作性。
效果展望:焦化行業要實現四大指標
——產業集中度大幅度提升。獨立焦化企業數量從160戶左右減少到40戶左右,獨立常規機焦企業戶均產能從70萬噸提高到300萬噸;在孝義市、介休市、河津市、洪洞縣,建成千萬噸級的焦化產業園區。
——企業裝備水平顯著提高。淘汰全部達不到準入標準的4.3米以下(含4.3米)的焦爐,全省6米以上和5.5米搗固焦爐焦炭產能達到5600萬噸以上。
——節能減排達到新水平。全省煉焦工序噸焦能耗達到120千克標準煤以下,全行業污染物排放量相對“十一五”末下降30%。——化產精深加工形成規模。實現對焦化副產品的充分二次加工,個別產品取得技術突破實現三次加工,銷售收入達到600億元以上。
焦企命運:按照四類標準確定歸宿
兼并重組的主體企業標準:《實施方案》給出了三個條件:一是200萬噸級(產能不低于180萬噸,下同)獨立常規焦化企業;二是鋼鐵企業;三是有兼并重組焦化企業意向的,兼并后焦化達到200萬噸級的煤炭兼并主體企業或煤炭單獨保留企業。
被兼并企業標準:達不到200萬噸級的已準入4.3米焦化企業,還有因特殊原因如搬遷問題未準入的4.3米獨立焦化企業和熱回收企業。原則上這些企業由兼并重組主體企業來兼并,省經信委有關人士強調,被兼并的企業不等于被關停、被淘汰,只是要求必須聯合。
單獨保留企業的標準:6米以上(含5.5米搗固)200萬噸級以下的獨立焦化企業(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鼓勵其參與兼并重組)。因為其是2008版焦化準入條件要求的爐型,屬于投資較大的先進裝備;已準入的熱回收焦爐企業(鼓勵其參與兼并重組)。
關停企業標準:200萬噸級以下的4.3米已準入獨立焦化企業,通過兼并重組達不到200萬噸級,列入相應年度關停計劃;200萬噸級以下的4.3米已準入氣源、熱源企業,在天然氣、煤層氣接替后,也要通過兼并重組達到200萬噸級,否則也被列入年度關停計劃;《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山西省焦化行業兼并重組的指導意見》中規定2015年前應當關停的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