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地質勘查工作的指導性文件,我國首部《全國地質勘查規劃》昨日由國土資源部發布實施。《規劃》提出政府將著力培育和規范礦產資源勘查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勘查開采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規劃》明確了我國地質勘查發展的總體目標。提出到2010年新增一批能源和非能源重要礦產資源儲量,新發現約10個億噸級油田和8至10個千億方級氣田,新發現和評價大型重要礦產地約200處,初步形成一批境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基地。
地質勘查總體布局確定
《規劃》以我國地質特點為基礎,根據國家區域發展的需要,在確定我國東、中、西部和海域地質工作總體布局基礎上,提出加強西部資源勘查評價、深化東中部資源挖潛,加強東部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環境地質調查、加快海域基礎調查和油氣資源勘查。在規劃區的具體落實上,劃分了重點調查評價規劃區和重點勘查規劃區以及限制、禁止勘查規劃區。
《規劃》明確了以煤、石油、天然氣、鈾、煤層氣等能源礦產和鐵、銅、鋁、鉛、鋅、錳、鎳、鎢、錫、鉀鹽、金等非能源重要礦產為重點,突出了11個主要含油氣盆地油氣資源勘查、13個大型煤炭基地煤炭資源勘查和16個非能源重點成礦區帶礦產勘查;明確了油氣勘查9個重點區域和12個新區新領域,煤炭資源11個調查評價區和52個重點勘查區以及鈾、煤層氣、油頁巖、油砂、地熱的重點評價區;非能源礦產劃分了123個重點調查評價區和161個重點勘查區。
值得關注的是,該規劃還提出了地質勘查總體發展目標,包括2010年近期目標和2020年遠景目標。
根據《規劃》,到2010年,我國礦產勘查要獲得重大突破,國內礦產資源供給能力有較大幅度提高。該規劃明確表示,要力爭在西部形成一批重要資源后備勘查開發基地,取得200個以上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突破。到2020年,我國能源與非能源重要礦產資源可供性將進一步提高,從而全面增強國內礦產資源安全保障能力。明確商業性礦產勘查地位
《規劃》對資源與環境、公益性與商業性、中央與地方、各重點區域、境內與境外等五方面地質勘查熱點問題都進行統籌安排,明晰了公益性與商業性、中央與地方和企業資金等方面地質勘查工作的定位和作用,著力完善中央、地方、企業三方聯動機制。
《規劃》明確了商業性礦產勘查的市場主體地位,鼓勵各種社會資本參與礦產資源勘查,鼓勵國有礦山企業、國有地勘單位和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成為礦產勘查市場主體。鼓勵國有礦山企業、國有地勘單位與社會資本合資、合作,組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礦業公司或企業集團,增強在國內外參與礦產資源勘查開采的能力。鼓勵發展多種所有制的商業性礦產資源勘查公司和找礦企業。鼓勵外商企業投資國內礦產勘查開發。
“《規劃》明確了公益性地質工作主要由政府出資,商業性礦產勘查按照市場機制運作,出資人承擔投資風險,享受投資效益。確立了企業在商業性勘查中的主體地位,這為今后調動企業的積極性鋪平了道路。”業內專家表示。
《規劃》明確表示,政府原則上將不投資以贏利為目的的地質勘查項目。對勘查風險大的重要礦產資源,政府通過開展公益性地質工作,并加大前期勘查力度,引導和拉動商業性礦產勘查投資。通過設立重點勘查規劃區、以及限制和禁止等區域,對商業性礦產勘查進行布局引導。
支持符合條件勘查開采企業境內外上市
《規劃》明確,政府將著力培育和規范礦產資源勘查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勘查開采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培育和規范地質勘查市場,強化礦業權管理。深化礦產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礦業權有償取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競爭、開放、有序的礦業權市場。培育和規范地質勘查市場中介服務機構,完善礦業權、礦產儲量評估機制,健全礦業權評估師、礦產儲量評估師制度。積極引進國外資本、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相對于全球商業性礦產勘探投入快速增長,我國商業性勘探增長明顯不足。受原有勘探模式的影響,國內商業性勘探發展很慢,目前多半是一些民營的礦業公司為持續發展的商業性勘探投入,專門的以礦產勘探為業務的公司很少。”一位業內人士說。
他向上海證券報表示,我國現有勘探單位有技術,但商業化程度不夠,其原因之一缺乏資金支持,主要依靠國家投入。而《規劃》的出臺,將逐步解決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