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業內都在流傳著艱難過冬的消息,國家能源局組織在8月6日公布的《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下稱《規劃》)無疑是一劑強心針。
與《規劃》同期發布的還有水電、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四個專題規劃,這標志著新能源業內盼望已久的可再生能源將進入更大規模發展的階段。
此次出臺《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為,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達到4.78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年利用量達到4億噸標準煤,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達到9.5%以上。
生物質能單列
規劃提出,2015年各類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指標是:水電裝機容量2.9億千瓦,累計并網運行風電1億千瓦;太陽能發電2100萬千瓦,太陽能熱利用累計集熱面積4億平方米,生物質能利用量5000萬噸標準煤。
“十二五”期間,國家將組織100個新能源示范城市、200個綠色能源縣、30個新能源微網示范工程建設,創建可再生能源利用綜合示范區。同時,還將積極推進地熱能、海洋能等新的可再生能源的技術進步和產業化發展。
據記者了解,此前《規劃》的專題規劃僅限于水電、風電、太陽能,大概幾個月前有關部門才確定將生物質能單列制定規劃。
生物質發電到2015年應用規模達到1300萬千瓦,年發電量780億千瓦時,折合標煤達1500萬噸/年。其中農林生物質發電利用規模800萬千瓦,沼氣發電200萬千瓦,垃圾發電300萬千瓦。
生物質燃料到2015年利用規模達1500萬噸,包括生物質成型燃料、生物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折合標煤1000萬噸。此前據稱“十二五”期間生物質成型燃料利用量將達1000萬噸,正式目標比這種猜測高出500萬噸。
八大重點工程
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司長王駿指出,《可再生能源規劃》確定的基本原則是:市場機制與政策扶持相結合、集中開發與分散利用相結合、規模開發與產業升級相結合、國內發展與國際合作相結合。
《規劃》還具體列出了八大重點工程。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大型風電基地建設、海上風電建設、太陽能電站基地建設、生物質替代燃料、綠色能源示范縣建設、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設、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建設。
當前,因為早期電網和新能源電源建設不協調,風電大比例“棄風”,光伏“曬太陽”的現象為人詬病。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王斯成研究員對本報記者表示,并網問題已經是新能源發展的瓶頸,需要拿出切實可行的政策,不要等各地過剩了才著急。
陸上風電受制于輸送瓶頸,短期難以改善。此前進行的第一輪招標的海上風電,一直被廠家視為新的機會,但一位地方能源局官員稱,一期招標執行情況不好,后續第二期近期難開展,未來也不好說。而且海上風電涉及到海洋局、農業部、交通部等多部門。
多位接受記者采訪的專家都贊同上述《規劃》的基本原則,并認為按多重結合適時調整政策和補貼,將會促進可再生能源健康發展,并避免出現大規模產能過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