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資源稅改革已經“箭在弦上”。
財政部網站日前刊發部長謝旭人《統一思想狠抓落實大力支持節能減排工作》的文章稱,要繼續深化資源稅改革,將煤炭等資源品目逐步納入從價計征范圍,并適當提高稅負水平。這是自去年資源稅改革以來財政部首次表態將開征煤炭資源稅。
事實上,自2011年全國范圍內實施原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后,煤炭資源稅改革就被視作下一階段資源稅改革的目標。盡管此項改革不會快速在大范圍內推出,但謝部長的這一表述意味著資源稅改革的時機已經到來。
目前煤炭市場疲軟、煤炭價格大幅度下跌,也確實為煤炭資源稅改革創造了有利時機。中國煤炭運銷協會數據顯示,自去年11月以來,市場煤炭價格持續下滑,從中國煤炭價格指數看,6月29日降至186.2點,比去年11月上旬的高點累計下降16.8點。在資本市場上,進入5月后,煤炭板塊明顯與滬深300指數偏離,跌速加快,已接近紅線。以主要煤產地之一的鄂爾多斯為例,很多煤礦關門,特別是一些民營的煤礦,越挖煤越賠錢。分析人士指出,隨著經濟的下行,煤炭需求持續萎縮,造成煤炭滯銷。這種負面效應也會傳導到其他行業。
當然,地方財政普遍緊張也“倒逼”資源稅改革盡快推出。因為資源稅為地方稅種,其收入歸地方,煤炭推行從價計征后,資源稅收入會增加,相應地方政府的收入也會增加。在煤炭行業,以從量計征的方式征收,每噸煤炭的稅收在3元左右,每年征收總額僅過百億;若以從價計征的模式征收,假如按此前油氣稅改的標準以5%的新稅率測算,煤炭資源稅收應在數百億元。
煤炭資源稅改革的意義重大,也是大勢所趨,而且時機也很成熟。甚至有學者直呼,當前推動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是再合適不過的時機。
不過,在筆者看來,雖然現在確實是煤炭資源稅改革的良機,但仍然還有很多細節不得不引起重視,必須加緊厘清。
第一,煤炭資源稅改革能否出臺有賴于經濟復蘇程度。當前國民經濟回升基礎尚不穩固,回升態勢還不穩定,回升格局還不平衡,回升過程中還存在不確定、不穩定的因素,這也意味著資源稅的開征時機可能還需要再考量。
第二,要適當考慮企業的承受能力。煤炭在中國一次能源消費結構中占到了70%,煤炭發電提供了80%的電量,如煤炭資源稅改為從價計征,設置過高的稅率會提高企業成本上升,勢必對電力、鋼鐵等下游產業產生較大影響。西山煤電集團的一位高管表示,以焦煤按5%的稅率計算,從價計征后的稅負可能是原來從量計征稅負的五至七倍,“以目前盈利水平來看,企業完全有能力消化”,但“肯定會適當轉嫁”。因此,煤炭價格也會相應提高。
第三,煤炭資源稅改革能否緩解煤電矛盾還是未知數。資源稅擴展至煤炭領域,對于已經承擔著虧損壓力的電力企業來說,將是沉重的負擔。屆時,電荒可能會更加嚴重,隨之而來的還有柴油荒。而且,刁詭的是,當前煤炭價格一路走低,卻還不能把火電企業從虧損的泥潭中拉上岸。以最具代表性的環渤海動力煤為例,其價格自年初以來下滑超過20%。但上半年五大發電集團的火電業務整體依舊處于虧損狀態。
第四,資源稅政策將不可避免對通脹產生壓力,并很有可能被傳導至居民消費領域。
第五,資源稅的改革需與其他政策配套,不能單兵獨進,否則可能會有負面效果,這實際上與此前發改委大幅調升油價是一個道理。一旦開征資源稅,顯然會提高國內市場的成本,但同時國內又在提高出口退稅,這相當于在國內征稅去補貼國際消費者,造成了典型的政策抵消,將會令改革的效果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