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家環保部環境安全百日大檢查中監督組發現中國石化廣東省三家下屬企業(湛江東興公司、湛江新中美公司和廣州分公司)存在的嚴重環境問題,尤其是湛江東興公司違法開工、利用防洪設施排污造假等問題。
26日晚間中石化集團發表聲明稱,已責成其下屬三家企業停產整頓,并由總部安全環保局牽頭成立調查組對三家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調查。
記者了解到,就在央視播出廣東中石化三家公司的環保違規報道后,中石化黨委立即召開黨組會進行研究。會上決定責成三家企業停產整頓。由總部安全環保局牽頭成立調查組對三家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深入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企業負責人和相關責任人做出嚴肅處理。
中石化表示,將在全公司范圍內開展自查整改活動。有內部人士稱,三家違規企業中湛江的兩家企業問題“嚴重些”,廣東分公司則“小一些”。不過,目前尚不知三家違規企業是否已如環保部此前要求的對中石化湛江東興公司停止試生產,責令湛江新中美公司、廣州石化限期整改。
而在今年4月17日,廣東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與湛江環保局行政執法人員赴現場調查時發現,該公司的煉油配套項目中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設施,沒有經過省環保廳的驗收竟已在生產,其主體工程也已投入運行。對此,省環保廳表示,該公司的行為已觸犯了多項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條和《環境行政處罰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省環保廳責令中國石化湛江東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自接到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煉油配套完善工程的生產,直至驗收合格。
廣東省環保廳網站5月16日公布了該廳5月11日印發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以下簡稱《決定書》),《決定書》中稱,2011年底,中國石化湛江東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向省環保廳申請煉油配套完善工程的竣工環保驗收,但因該項目未能落實衛生防護距離內的居民搬遷,省環保廳于2011年10月31日作出不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保驗收的決定。在未獲批準情況下,該公司仍開工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