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推動我國頁巖氣勘探開發,財政部、國家能源局日前下發通知,明確了中央財政支持頁巖氣開發利用的有關政策。通知規定,中央財政對頁巖氣開采企業給予補貼,2012年~2015年的補貼標準為0.4元/立方米,地方財政可根據當地頁巖氣開發利用情況對頁巖氣開發利用給予適當補貼。
通知首先明確了頁巖氣界定標準及補貼條件。根據通知,頁巖氣是指賦存于富有機質泥頁巖及其夾層中,以吸附或游離態為主要存在方式的非常規天然氣,具體按照賦存于烴源巖內、夾層及厚度、夾層比例三個指標來界定,即賦存于烴源巖內,具有較高的有機質含量(TOC>1.0%),吸附氣含量大于20%;夾層粒度為粉砂巖以下(包括粉砂巖)或碳酸鹽巖,單層厚度不超過1米;氣井目的層夾層總厚度不超過氣井目的層的20%。
頁巖氣補貼需符合兩個條件為:已開發利用的頁巖氣;企業已安裝可以準確計量頁巖氣開發利用的計量設備,并能準確提供頁巖氣開發利用量。
補貼標準方面,通知規定,中央財政對頁巖氣開采企業給予補貼,2012年~2015年的補貼標準為0.4元/立方米,補貼標準將根據頁巖氣產業發展情況予以調整。地方財政可根據當地頁巖氣開發利用情況給予適當補貼,具體標準和補貼辦法由地方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研究確定。
10月25日,我國第二輪頁巖氣探礦權招標由國土資源部開標,83家各類企業參與共2萬平方公里的20個區塊招標。有媒體報道稱,國土資源部相關人士表示最終中標結果將于11月擇期公布。
國土部近日發布的《2012中國礦產資源報告》顯示,根據頁巖氣資源的潛力評價,中國陸上頁巖氣地質資源潛力和可采資源潛力分別為134萬億立方米和25萬億立方米。
(原標題:中央財政力挺頁巖氣開發 補貼標準0.4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