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石化網訊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28日表示,在近期開展的全國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專項執法檢查中,對存在問題的環評機構分別作出了取消資質、限期整改、縮減評價范圍、通報批評、內部整改等處理意見,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通報批評。
《經濟參考報》獲悉,環保部已對存在上述問題的88家環評機構提出處理意見,被處理的環評機構占被現場抽查的501家環評機構的比例,超過17%。
曾擔任原國家環保總局開發建設環境管理處處長的環保部環評專家庫專家周毅明直言:“一些環評機構把業務當賺錢工具。”
周毅明說,前幾年,環評機構一度發證門檻過低、環評管理過松,尤其是省以下的建設項目環評出現很多問題。這一次的整頓力度之大,歷年罕見。
記者查閱《進行內部整改的環評機構名單及相關情況》時發現,直屬于國家氣象局的中國氣象科學研究院的社會區域類環境影響報告書評價范圍,由甲級降為乙級。直屬于環保部的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上市公司中鋁國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均被發現項目承接不規范等多個問題。除此以外,北京大學、南開大學等多所高校,交通運輸部環境保護中心等多個部委下屬院所,多家央企下屬單位都被發現不同程度的問題并被點名批評。
這位負責人說,部分環評隊伍總體業務素質和工作質量與新時期的環評管理要求尚有差距,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質量管理體系仍不健全,部分機構未建立兩級以上質量審核機制或質量審核流于形式,未落實環評工程師負責制,環評文件簽字、用章、用證不夠規范,部分機構對合作項目管理不嚴格,環境質量監測報告、公參材料等缺失影響了環評過程追溯;二是環評文件編制質量尚需提高,部分環評機構責任意識不強,部分機構環評人員專業素質、處理復雜項目能力不強;三是部分機構借用外單位人員拼湊環評專職技術人員,實際工作能力與單位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有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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